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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权限内肥料登记
——肥料正式登记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权限内肥料登记子项名称 肥料正式登记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农业厅
6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厅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农业厅窗
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咨询及
监督电话咨询电话 0771—5595362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12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 年 7 月 2 日主席令第六号发布,2012 年 12 月 28 日修订,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 年 6 月 23 日农业部第 32 号1
发布,2004 年 7 月 1 日修订,自 2000 年 6 月 23 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13 实施对象 权限内肥料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15 权限划分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16 行使内容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2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4 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权限内肥料登记需符合下列条件:
1.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2.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3.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4.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5.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
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6.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3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
21
特殊环节(含中介服
务)
环节名称 肥料产品检验、实地复核、专家评审。
办结时限
1. 肥料产品检验:无(由申请人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自行择时送检)。
2.实地复核: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肥料登记管理办公室承办人审查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专家评审:提交肥料评审委员会 5 个工作日内评审。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
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
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3.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三)专业材料的审查 1.格式要求: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
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2.材料要求:产品检测报告、肥料生产考核表(有机肥料和
水稻苗床调理剂首次申请提供)、产品肥效田间试验报告(水稻苗床调理剂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识。
二、审查方式:实地复核。1.根据申请企业提出肥料产品登记要求,由肥料登记管理办
公室组织考核组到企业生产厂址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考核。2.依据《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对企业质量管理、生产条
件、质量检验、规章制度等 26 条项目进行逐一考核。3.考核组商议现场得出结果,双方签字确认。考核不合格或
需整改,当场一次性告知企业。三、专家评审:书面审查。1.由肥料登记管理办公室提请肥料评审委员会随机从评委库
抽出 5-7 名评委开展评审;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4
2.根据评委的评审意见,综合表决,由评委会组长、副组长签名确认。
3.自治区土肥站根据评委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将结果发布公告;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办证窗口给获批企业发放肥料登记证。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肥料登记证。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6。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 常见问题及
注意事项1. 为什么要办理肥料登记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 农药、兽
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2.那些肥料申请登记不予受理?答: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凡经工商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不经工商注5
册、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等申请不予受理。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3.如何做好产品包装标识?答:根据《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18382—2001)和
《肥料登记 标签技术要求》(NY1979—2010)可以做好产品包装标识。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考核、抽样责任:对肥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条件、质量检验、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对肥料样品按相应的标准进行抽样。
3.初审责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评审责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申请对象,不予以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5.送达责任:印发相关肥料登记证;信息公开。6.事后监管责任: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和市场专项执法检查。7.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确认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许行政确认或者超越法定职
权作出准予确认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确认或者不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行政确认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确认的;5.在行政确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办理行政确认、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
者谋取其他利益;7、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5 初审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中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培训;3.重大事项须经自治区土肥站站务会研究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考核、抽样环节:收受好处,对肥料生产企业考核、抽样不按要求,不严格、不公正
中自治区土肥站肥料登记管理办公室责任人。
评审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低 自治区农业厅肥料登记评审小组责任人。
7
相 关领导没能严格 审批、把关 低
自治区土肥站领导、自治区农业厅安监处领导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低 各环节有关人员
附件:1.权限内肥料正式登记流程图2.申请提交材料目录3.肥料登记申请书文本(空表) 4.肥料登记申请书文本(示范文本)5.广西肥料产品登记审批表 6.肥料登记证样本(图片)
8
附件 1
权限内肥料正式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
9
申 请材料 不齐全 、 不 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做出处理并录入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肥料登记管理办公室承办人审查(4 个工作日)
肥料登记管理考核组实地复核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考核组当场作出是否给予复核通过的决定(10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相关部门会签,农业厅领导审批,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发布公告。(7 个工作日)自治区肥料登记
评委会评审小组评审,做出是否给予评审通过的决定(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
结时限内)
制作证书文本,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广西土壤肥料工作站领导审核(3 个工作日)
附件 2 申请肥料登记提交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提交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
件)是否需
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
求备注
1 肥料登记申请书《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原件 是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法人签名、公司盖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份 A4纸 必要 当地工商部
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公司盖章
3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生 产企业考核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287 号》、《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 工 作 的 通知》 ( 农 农 发〔2009〕2 号)
原件 是 1份 A4纸非 必 要 ( 有 机肥 、 床 土 调 酸 剂需提交)
肥料登记管理考核组 考核机构盖章
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2287号》
原件 是 1份 A4纸 必要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
检验机构盖章
5 生产许可证 《 肥 料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第八、十三条。
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份 A4纸 非必要(申请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的提
当地质监部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公司盖章
10
交)6 产品使用说明书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
十三条 原件 是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公司盖章
7包装正、背面图片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原件 是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公司盖章
8 商标证明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份 A4纸
非必要(使用有注册商标的提交)
国家商标局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公司盖章
9质量检验委托协议书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287 号》
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份 A4纸
非必要(申请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企业没有检验产品能力的需提交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签
订协议书)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公司盖章
10 田间试验报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 号)
原件 是 1份 A4纸非必要(申请床土调酸剂产品的
须提交)申请人
自备 试验机构盖章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肥 料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第八、九条
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加盖“与原件
无异”章
11
附件 3
肥料登记申请书
申请企业:
申请编号: 12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生产企业向肥料登记机关申请肥料产品登记所用;二、填表者应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填写,或
者直接打印,字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三、申请肥料产品登记的企业,应附表提交企业工商注册文件复印件、商标注册说明(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
13
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的合法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者也可从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网站下载。
肥料登记申请表
一、申请者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14
生产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企业总人数(与肥料有关):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工人: 人
营业执照号 有效期 发照机关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流动资金
二、产品信息产品通用名称 产品商品名称
注册商标 □文字□图形 有效期 商标来源 □注册□受让执行标准号 标准备案号 备案机关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投产日期产品剂型 □颗粒 □水剂 □粉剂□其它: 外 观
产品技术指标
三、原料、辅料及生产工艺概述
原料
名 称 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 来 源
辅料
名 称 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 来 源
15
生产工艺概述及工艺流程简图: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设备名称 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购入时间
主 要 检 验 设 备
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1、……2、…………
16
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对资料不真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4
肥料登记申请书17
(示范文本)
申请企业: 广西 XX 肥料公司
申请编号: XXXXXXXX
填表日期: X 年 X 月 X 日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生产企业向肥料登记机关申请肥料产品登记所用;二、填表者应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填写,或
者直接打印,字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三、申请肥料产品正式登记的企业,应附表提交企业工商
注册文件复印件、商标注册说明(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的合法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9
四、本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者也可从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网站下载。
肥料登记申请表
一、申请者基本情况20
企业名称 广西XX 肥料公司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 XX 区 XX 路 XX 号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 XX 区 XX 路 XX 号广西XX 肥料公司邮政编码 XXXXXX 电话、传真 0771—XXXXXXXX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企业网址 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联系电话 0771-
XXXXXXXX手机 XXXXXXXXX
经 办 人 李四 联系电话 0771-
XXXXXXXX手机 XXXXXXXXX
企业总人数(与肥料有关):256 人。其中,管理人员:80 人;技术人员:16 人;工人:160 人营业执照号 XXXXXXXX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发照机关 XXX 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性质 民营 注册资金 2200万元 流动资金 2000万
二、产品信息产品通用名称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产品商品名称
注册商标 □文字□图形 有效期 商标来源 □注册□受让
执行标准号 GB18877—
2009标准备案号 备案机关
设计生产能力 400吨/天 实际生产能力 300吨/天 投产日期 2015 年 10 月产品剂型 ■颗粒 □水剂 □粉剂□其它: 外 观 黑色
产品技术指标N+P2O5+K2O≥XX %(XX —XX—XX) ,有机质≥XX % (X 型)
含 氯
三、原料、辅料及生产工艺概述原 名 称 在投料中所占百分含量 来 源
21
料
尿素 XX 四川XXXXX 公司氯化铵 XX 贵州XXXXX 公司磷酸一铵 XX 广西XXXX 公司钙镁磷肥 XX 贵州XXXXX厂氯化钾 XX XXXX
辅料
滤泥 XX 南宁 XXXX厂桐麸 XX 广西XXXX 公司米糠 XX 广西XXXX厂烟粉 XX 广西XXXX厂
22
生产工艺概述及工艺流程简图:投入合格的经发酵的有机原料和无机原料,经计量搅拌混匀,经过粉碎机打粉,经过滚筒造粒机造粒,通
过烘干筒烘干后,通过冷却筒冷却,然后经过网筛筛分,其中不合格颗粒再输送往打粉机打粉,合格的颗粒计量包装,然后经化验科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要重新回笼,合格的成品经仓库保管员登记入库。
发酵
23
检验合格品入 库
检验不合格品
计量包装检 验
不合格颗粒
计量混合无 机原料 烘 干挤压造粒 破 碎 冷 却
筛 分
有机原料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设备名称 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购入时间工业粉碎机双轴 2φ-2 级-22 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
配料磅秤 TGT-100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配料磅秤 TGT-500A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搅拌机 直径:2.0M;功率:11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圆筒造粒机 直径:2.2M;功率:18.5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烘干机 直径:2.2M;长:19M;功率:
30KW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
一冷却机 直径:2.2M;长:18米;功率:18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二冷却机 直径:1.8M;长:18M;功率:
18KW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
烘干机进出口温度测定仪
WSS 型,(0~150)℃,WSS型,(0~800)℃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
成品过筛机 1.2M×3M;功率:1.5 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电子定量包装秤 LCS-CK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烘干抽风机 功率:30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冷却抽风机 功率:22kW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热风炉 2M×4M×3.8M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锅炉 DZL4-1.3-M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
主 要 检 验 设 备
电子天平 FA2004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电热恒温干燥箱 DUG-9070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恒温震荡水浴锅 SHZ—88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标准筛 3.35~4.75mm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定氮蒸馏装置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真空干燥箱 2K—82A
XXXXXXX 公司(中国) X 年 X 月提交的证明资料目录:1、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4
2、营业执照正副本3、包装袋正、背面图片4、产品使用说明书5、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本产品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对资料不真实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张三年 月 日
附件 5
广西肥料产品登记审批表25
评审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产品通用
名称商品名
称 主要技术指标
生产地址 通讯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产品执行标准 申请材料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评 审 意 见
通过(材料如有 修改, 需 注明修改内容) 不通过(需注明理由) 备注
评审专家签名 主审: 复审:
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 组长: 副组长:
年 月 日自治区农业厅
审批意见肥料登记证号 有效期
领登记证人 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发登记证人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附件 6
26
肥料登记证样本
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桂农业公告〔XXXX〕XX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批准发放肥料登记证的公告
根据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申请办理肥料登记相关企业的产品登记条件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我厅批准发放 XXXXXXX 等企业 XXX 个产品的《肥料登记证》(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获自治区农业厅批准发放《肥料登记证》企业产品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XXXX 年 X 月 X 日
2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