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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2016年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

广州市政府采购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16-XXXX

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2016年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报名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2、 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

5、 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须登录银行网页将保证金绑定本项目,方为完成保证金缴纳程序。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并绑定。

6、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9、 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录入投标信息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10、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11、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投标邀请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8

一、名词解释8

二、一般要求8

三、质疑与投诉12

四、投标要求12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16

第三章 合同格式68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73

一、开标73

二、评标委员会73

三、评标方法74

四、评标程序75

五、项目废标处理82

六、定标82

七、签约8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84

投标邀请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电化教育馆)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2016年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16-XXXXX

(三)项目类别: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799120元。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

1、广州市教育局2016年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至,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时间:至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三)投标报名方法:

1. 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

3.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50元/套(具体缴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至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至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五)开标时间: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电化教育馆)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恒安路宝汉直街四号

   联 系 人:刘武 联系电话:(020)8359696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XXX 电话 (020)XXXX 传真:(020)28866414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4-2、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22:00)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20)28866000-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2.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 投标人:是指从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5.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6.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2、 一般要求(1) 投标的费用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银行帐号以中标公告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3.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中标金额≤100万元

1.2%

1.2%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0.88%

0.64%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64%

0.36%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0.4%

0.2%

5000万元<中标金额≤1亿元

0.2%

0.08%

1亿元<中标金额≤5亿元

0.04%

0.04%

5亿元<中标金额≤10亿元

0.028%

0.028%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交易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上发布公告。5.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 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 投标报名时,应以主体方名义报名,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签署方一致。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 关于分公司投标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 知识产权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9) 纪律与保密事项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与投诉(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电话:(020)28866163 传真:(020)28866404。4、 投标要求(1) 投标文件的制作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3.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投标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8.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9.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11.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2)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完成投标报名。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3. 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

(1)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交易中心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200元整。 1.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投标项目1. 投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账户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602085729200173831-企业IC卡号(说明:IC卡号不足9位的,应在卡号前加“0”补齐9位。例:若企业IC卡号为654321,则转入银行账号应填写为3602085729200173831-000654321)。

首次汇款时请在汇单摘要或备注栏填写经办人手机号,以便银行通过短信发送银行网页的初始登陆密码。以此登陆办理保证金绑定操作,若未收到短信或遗失密码可到工商银行太阳广场支行办理密码重置手续,联系电话:020-87556157。

1. 绑定项目

投标人汇款到账后,凭密码登陆银行网页:https://verify.gd.icbc.com.cn/index.jsp,(投标人首次汇款到账后,即会收到银行按汇款单备注的手机号发送的账户初始密码),登陆点击“绑定投标项目”,在下拉框选择投标项目,点击确认后,系统即冻结相应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绑定操作完成。绑定操作须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1小时前完成。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到投标人银行账号。4.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2)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1章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育局2016年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

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若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与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应由生产厂商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5.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产品中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已经获得CCC认证证书。

6.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 ★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第二章 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实施和验收。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一、项目现状分析

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现状

由于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的缺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大部分未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学前教育。目前正在使用的是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但在系统的功能、操作使用上不符合目前广州幼儿园信息管理的现状,不能满足目前幼儿园信息管理,统计数据没有实时性,并且不可回溯,无法满足业务监管的需要。

广州市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目前所有的特殊教育学生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能够不定时的查看以及监控各个学校的特殊教育学生数量、学习情况、康复情况、特殊教育方法不能方便交流以及分享,不能够将学习情况、康复情况以及学校特殊教育计划即时共享反馈给家长,残联部门以及教育主管不能监控各学校的特殊教育水平以及教育质量,需要建设一套特殊教育管理系统来全面掌握本市特殊教育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康复情况以及建立各学校特殊学生教育心得交流,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并且方便家长、残联部门以及教育部门查看各种情况以及进行科学决策,科学分配特殊教育资源

广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目前所有的资助学生数据均需要学校人工进行数据填报,各部门人工审核,市教育局人工汇总,市教育局只能在excle里面进行人工查询统计数据,不能对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能发现学校上报的错误数据,获得的数据质量没有监控和完善灵活的审核,需要建设一套基础教育资助系统来全面掌握本市教育基础教育局资助项目开展情况。

广州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系统建设现状

1、教师信息信息化现状

广州市教育局师资工作处日常师资管理工作基于现有各业务系统来展开,师资信息分布在各个不同的系统中,教师信息不完整,没有一个统一的系统对教师信息及培训情况进行汇总管理,使得师资工作处无法全面掌握广州市教师的完整信息。随着教师管理和培训工作的深入,现有的各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师资工作处日常管理的需要。

2、教育局近几年信息技术硬件与软件不断升级,完全支持该系统应用环境。

3、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师资工作处在教师管理、培训等工作中,常常涉及到教师的岗位、职称、荣誉、教研、培训、专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信息,各类事务越来越复杂,信息量越来越大,庞大的数据信息需要分析、处理和存储,繁琐的事务需要简化和提速,解决这些问题必需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广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建设现状

由于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众多,每年公招报名人数上万。面试场次过百,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数据汇总核对工作。局机关处室只有1人负责,稍微少复查一次就容易出错而引发大问题甚至投诉。而且耗费大量纸张。通过无纸化办公可提高效率、减少出错,节约纸张。

广州市教育局局管干部请销假管理系统

由于局属单位众多,局干部外出管理的重要性高,局干部请销假的业务量较大,除了面对大量的请销假申报、审批、通知等工作外,申报过程信息不易查阅,且审批周期长,为和谐办公带来诸多不便。局机关处室负责人数少,事务繁杂,应对难度大,而且耗费大量纸张、话费等资源。

2、 项目建设内容

★ 平台应支持与广州“数字教育城”无缝对接,实现单点登录和数据整合,用户登录广州“数字教育城”后无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访问平台,具体标准见http://www.gzjkw.net/passport.doc。

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

1.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功能。建立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及教职工电子档案,全面反映全市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同时收录学前教育机构概况、电子地图标注等信息。对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及教职工等信息提供多角度及多维度的查看查询功能。

2.学前教育业务监管功能。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相关业务可进行动态监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园长教师资质审核、在园幼儿资助监管、收费监管与公示等。

3.统计分析功能。提供各种要求的统计报表,系统中大部分报表均可通过表格、统计图等多种形式展现。

4.与数据开放平台的衔接:数据采集完成后,经由数据开放平台提供给各职能部门对接。

5.用户和权限管理:用户按单位类型可分为教育部门用户、幼儿园用户、家长用户;教育部门和幼儿园的用户,根据用户权限可分为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教育部门可分为市、区(或县)、街道办(或镇)各级;不同类型用户的权限要能够灵活定制。

6.日志管理:记录用户所有操作。

7.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按模板格式的导入导出。

功能结构

功能描述1、系统管理

主要是系统管理员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管理和授权以及系统正常使用的功能维护。包括:新幼儿园注册、角色管理、系统管理员授权、普通用户授权、功能操作控制管理;

(1)系统用户管理

系统用户一般由上级部门指定生成,但幼儿园教师可通过注册登记方式成为系统用户,并赋予相关权限,方便对幼儿园进行管理,同时教师满足对于教职工信息完善。

(2)系统监控

主要是系统管理员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监控。包括:在线情况统计、注册情况统计、系统日志查询、用户登录情况、用户信息情况;

(3)个人设置

主要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个人系统、信息设置。包括:修改口令、修改个人信息、常用菜单设置等;

2、幼儿园管理

(1)幼儿园基本信息

录入、查看六类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其他机关办园、集体办园、国有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全国学前系统要求的字段内容以及市教育局要求的字段内容等信息,并对无证园进行管理。

(2)机构办学条件

按全国学前系统的要求录入幼儿园办学条件信息,主要包括幼儿园占用面积、活动面积、绿化面积、活动室面积、图书资源信息、专用场室情况、年审情况、办学等级等。

(3)收费情况

录入幼儿园每财年度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保教费、住宿费、其他服务性代收费等。

(4)机构收入信息

按全国学前系统的要求录入幼儿园机构收入信息。

(5)机构支出信息

按全国学前系统的要求录入幼儿园机构支出信息。

3、幼儿管理

(1)班级管理

主要是对班级及任课老师设置、也可以进行分班及重排学号,同时可对班额、班数进行审核管理。

(2)幼儿管理

主要是对在园幼儿信息进行管理,幼儿信息应包括全国学前系统要求的所有字段,并包括广州市特别要求采集数据字段。模块可对幼儿进行升级、调班等操作,可对幼儿进行新增、修改操作,并可批量导入、导出幼儿园数据表;

(3)幼儿异动

主要是对在园幼园的异动信息进行管理。需要对转出、转入、根据管理部门要求,设置学生异动是否需要通过区审核、校审核,可灵活进行设置;

(4)幼儿升学毕业

幼儿毕业升学可与广州市招生平台,学籍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4、教职工管理

(1)人事档案

主要是对教职工的基本档案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教职工基本情况,在这个内容中,幼儿园用户可以对本园的员工进行人事信息档案记录,以便教育管理部门随时查阅与生成各类报表。

基本功能:录入、查看、修改、导出教职工(教师,行政人员、保育员、园医、后勤等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教职工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职称等信息。可以上传各种证件的扫描文件,由教育部们审批。

(2)人事管理

主要是对教职工在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管理,包括:考核、异动、奖励、处分;对教职工的人事进行各类表现情况进行记录,以达到人事管理的目的。

5、数据管理

(1)幼儿数据管理

主要是对幼儿信息资料进行各种统计与查询以及打印各种名册,包括:幼儿园查询、幼儿查询、幼儿人数统计、在园幼儿名册、毕业幼儿名册、流动幼儿名册、其他名册;

(2)教职工数据管理

主要是对教职工信息资料进行各种统计与查询以及打印各种名册,包括:下属数据管理、在职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花名册、流动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花名册;

(3)统计报表

根据管理要求,添加各类统计报表(如幼儿园情况表、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表、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情况表、教职工情况表、城乡发展情况表、等级幼儿园情况表等,并生成各类省厅需求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报表各生成静态报表和即时报表,以便报表管理与查阅。

(4)自定义报表功能

可以由用户选择相关数据列,形成用户自定义报表,生成相关报表。

6、数据共享对接

(1)与全国学前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平台幼儿管理数据字段是在全国学前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数据采集,并增加市级需要字段,采集完成后,实现与全国学前平台的对接工作。

(2)与特殊教育管理平台对接

对幼儿中需要进行特殊教育辅助的学生,可为特殊教育平台提供学生信息对接服务,实现平台互通。

(3)与广州市资助管理系统对接

对于需要领取资助的幼儿,系统设置与资助管理系统的对接,可为资助平台提供数据接口。

(4)民政各区审核对接对于幼儿数据信息的审核,可接入民政服务平台进行比对审核,完成数据自动比对。

(5)与广州市小一招生报名平台对接,实现小一报名数据自动获取。

(6)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籍基础数据库形成数据对接,学生学籍数据显示学生所读幼儿园信息。本系统毕业幼儿信息显示学生毕业去向。

7、手机客户端开发

开发“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手机软件,教育管理部门和幼儿园下载软件安装后,可通过移动端对系统的功能进行操作。

实现安卓、IOS系统两个版本的手机客户端;

手机端将按照PC端的要求完善各项功能,实现各用户随时随地只要有网络都可以在手机端进行信息的查看,审批等操作,并完成指定数据统计报表,方便管理人员使用。

广州市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构建覆盖广州市的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广州市特殊教育学生管理信息化;建立广州市特殊教育学生数据库,全面掌握广州市特殊教育学生情况,实现对特殊教育学生的有效监管。

系统重点为特殊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具备数据采集、汇总、特殊教育学生业务日常管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审核、审批等功能,满足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特殊教育业务日常管理、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具体如下:

1.特殊教育对象与对应的学籍系统捆绑,以学籍库为根基,建立学生特殊教育信息库。

2.特殊教育学生系统管理到每一个特殊教育的学生,为特殊教育的学生建立档案库,为特殊教育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控、审批功能。

功能结构

·

系统主要四类用户:学校、家长、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残联部门。

功能描述1、学校

A 特殊教育学生名单管理。

学校根据《残障标准》导入特殊教育学生库,生成特殊教育学生库。

学校可以根据各种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并且导出。

B 特殊教育计划管理。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加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计划,计划可以分为日计划、周计划、月季花以及学期计划,可以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导出,可以将计划上报至上级查看、审核。

C 课程安排

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特殊教育类型安排不同的课程,进行针对性的课程安排。

D 康复训练安排

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的特殊教育类型安排不同的康复训练,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E 个案训练安排

学校可以根据特殊个人进行特殊个人训练安排。

F 经验交流

学校可以将自己制定的特殊教育计划以及训练教学心得经验分为个人、校内、公开几种模式

个人:仅仅个人可以看到

校内:校内公开 分享给校内的进行学校交流

公开: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学校发表的教育计划以及经验心得,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G 评估评价总结

特殊教育计划实施结束后,实施时长、实施效果,取得的成果以及不足进行评级以及评价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以后的制定更好的教育计划提供参考。也可以分为个人、校内、公开几种模式。

2.家长

A帐号管理。

系统分配帐号给家长,家长以分配的系统分配的帐号登录系统

B个人小孩情况查看

可以查看自己小孩的日常情况,以及学校的教育安置、课程安排、康复训练、个案训练、评价方式、测试评估等内容。

3.教育主管部门

A 特殊教育计划管理。

特殊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市县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以及政策安排等若干意见。

B 师资培训管理

创建组织开展就读师资培训,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加强教科研工作,组建,定期创建开展教研活动;深入学校听课、评课,了解和指导课堂教学,对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C 经验交流总结会管理

定期创建组织特殊教育经验交流会,升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加强校际联系,搭建交流平台,总结实践经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学校的工作成果。

D 评测管理

对学校制定的特殊教育计划以及完成情况以及成果进行评级评价,汇总统计分析得出哪些学校,哪些地区特殊教育成果显著,哪些学校、哪些地区执行的很不理想,根据汇总统计结果科学分析,督促加强特殊教育管理,调整特殊教育资源,整体促进特殊教育事业。

4、卫生部门

针对学校制定的特殊教育计划提供过程性指导以及技术支持, 帮助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协同召开学生能力发展综合分析研究会,指导随班就读教师开展个别化教育,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和个案指导。

5、残联部门

针对学校制定的特殊教育计划提供过程性指导以及技术支持, 帮助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协同召开学生能力发展综合分析研究会,指导随班就读教师开展个别化教育,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和个案指导。

6、各类报表

需要实现采购人通常使用的常用报表,基本类型如下:

A 特殊教育学生人数、残疾人类型人数统计

B 特殊教育按学校统计特殊教育条件、特殊教育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7、数据接口

A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籍基础数据库形成数据对接,本系统可调用学生学籍基础数据。

B与幼儿园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对幼儿园中有需要的学生进行特殊教育管理。

广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构建覆盖广州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广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立广州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数据库和学生资助数据库,全面掌握广州市学生资助情况,实现对学生资助的有效监管。

系统重点为学生资助管理服务,具备数据采集、汇总、学生资助业务日常管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审核、审批等功能,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资助业务日常管理、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具体如下:

1.资助对象与对应的学籍系统捆绑,以学籍库为根基,建立学生资助信息库。

2.学生资助系统管理到每一个申请资助的学生,为申请资助的学生建立家庭经济档案库,并建立学生从申请资助到资金发放的全过程资助信息库,便于学生资助信息和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监管,为资助业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实现学生资助业务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对广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业务环节包括:广州市逐级下达预算到学校、学生申请资助、学校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上报、广州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发放等。不同资助业务间的审批环节和资金分担等情况各有区别。

4.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控、审批功能。

功能结构

系统主要由四个模块组成:资助项目管理、资助学生管理、资助学生审核、资助项目汇总统计。

功能描述1、资助项目管理

市教育局创建资助项目,设置资助条件(是否广州户籍生、是否有贫困证)以及资助流程(是否需要民政部审批),对于资助项目,可以进行开始、结束等操作,精确控制资助项目的执行时间。

2、资助学生管理

学校以广州市学籍系统数据为基础导入资助学生名单,核对学生户口所在地数据、以及补录贫困证号、贫困证颁发机构以及贫困证颁发单位等证明

3、资助学生审核

在广州市学籍系统设置民政局、市民政局以及市总工会等机构账号方便这些机构登录系统根据学生的贫困证颁发单位分单位审核,审核机构可以单个审核、批量审核以及导出数据审核导入审核结果等多种审核方法。还可以根据按资助项目分别统计监控待审核、已审核、总人数等各种人数。

4. 资助项目汇总统计

学校和教育局可以方便实时查看以及统计资助项目学生人数以及审核情况。

流程:

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对广州市所有教育机构信息、教师信息统一汇总管理;包括教师的基础信息、教师科研信息、教师培训信息、教师奖惩信息。

功能框架

系统名称

一级功能模块

二级功能模块

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教师基础信息管理

教师信息采集

教师信息日常维护

教师信息审核

已审核信息变更

教师科研管理

数据迁移

教科研机构管理

教科研人员管理

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科研成果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人员考核管理

公告管理

资料下载

教师培训管理

培训学时管理

教师学时统计查询

教师评选表彰管理

评选表彰项目管理

评选表彰项目评审

评选表彰统计查询

综合查询统计

系统管理

 专家库管理

教师电子证书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

功能描述1教师基础信息管理1.1教师基础信息采集

(1) 教师采集内容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 教育管理基础信息》的标准采集,并增加广州市中教师管理相关的特色管理字段,建立完善、全面的广州市教师基础信息数据库。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教职工基本数据:学习简历数据信息、工作简历数据信息、 政治面貌数据信息、学历学位数据信息、家庭通讯方式数据信息、家庭成员数据信息、联系人数据信息、家庭经济情况数据信息、奖励数据信息、惩处数据信息等。

2、资质、任职数据:语言能力数据信息、专业技术职务数据信息、岗位证书数据信息、工人技术等级及职务数据信息、党政职务数据信息等。

3、社会团体兼职信息:社会兼职职务数据信息、学术团体兼职数据信息等。

4、培养数据信息:国内进修学习数据信息、出国(境)进修学习数据信息等。

5、考核数据信息:组织考察数据信息、教职工考核数据信息、 工人考技考工数据信息等。

6、聘用数据信息:来源数据信息、部门调动数据信息、部门调动数据信息、部门调动数据信息、病休数据信息等。

7、离职数据信息:离职数据信息、离退休数据信息、返聘数据信息等。

8、采集的教师信息分为受控信息(如身份证号等)和非受控信息(如家庭收入等)。受控信息一旦经过审核职能通过变更来修改;非受控信息可以由教师本人或系统管理员通过日常维护。

(2) 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采集方式为接口对接和手动录入两种方式。参照国家标准和广州市特色管理数据标准,开发统一的数据接口,对于可以通过接口获取教师信息的通过接口获取,不能通过系统对接的采用手动录入的方式采集。通过对接获取的教师基础信息不完整的部分,由教师本人手动录入完善信息。提供教师基础信息的单个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时提供教师信息填写的下载模板,通过模板填写后批量上传。手动录入的数据需要上报至管理部门审批。手动录入的数据在上报前可进行编辑、删除、导出操作。

1.2教师信息维护

系统提供对教职工基本数据、资质、任职数据、社会团体兼职数据、培养数据数据、考核数据数据、聘用数据数据、离职数据等数据中的非受控信息进行维护。可根据维护内容的业务管理分工,灵活配置数据维护操作的权限。

1.3教师信息审核

教师信息需要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到教师信息库。审核分为单条审核和批量审核,批量审核时同时选择多条待审核数据。审核过程中通过点击姓名或其他信息查看单条记录的详情,在详情页面也可进入到审核页面。

1.4教育信息变更

该功能用于处理教师信息发生变化且不能通过日常维护来实现变更的或数据录入错的情况。变更流程:新增变更申请,对需要变更数据进行修改,保存后上报审核;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原因及结果。审核通过,教师数据进行变更;审核不通过,数据保持不变。可对教师已审核信息变更情况进行查询,包括对变更次数、变更字段等条件查询。

2教师科研管理

教科研管理服务针对日常科研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整合学校教科研相关资源,为从事教科研的教师和学生提供教科研资源调度和信息服务支持,为教科研管理部门提供教科研管理决策支持。

2.1数据迁移

对教师科研管理与原科研相关7个子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延续科研工作成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界面,迁移在用系统中已有的科研项目信息、机构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等信息至本系统。

2.2教科研机构管理

对教科研机构(包括实体机构与非实体机构)及校外联合研究机构的筹划、申请、申报、审核等进行管理。

1. 拟定成立科研机构的部门提出申请和论证报告,审核部门对申报部门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到教科研机构库。系统提供批量导入功能,对已经过人工审批的科研机构进行批量导入,系统提供数据批量导入的下载模板。

2. 需要更改机构名称或撤销该机构的,由科研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撤销操作。

3. 对机构信息(如机构名称等)信息进行查询,可导出查询结果。

2.3教科研人员管理

对校内教科研人员进行管理。主要对教科研人员新增、修改和删除管理。

1. 拟定成为科研人员的个人提出申请,审核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到科研人员库。同时系统提供批量导入功能,对已通过审核的个人进行批量导入,系统提供数据批量导入的下载模板。

2. 个人信息需要修改或不再担任科研人员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删除操作。

3. 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可导出查询结果。

2.4项目过程管理

对教科研项目从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到项目结项的全流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范围、项目过程管理:

1. 项目管理范围

科研相关项目管理主要对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广州市教育科研协作基地、广州市直属高校课题、羊城学者项目、市属高校产学研合作基地、市属高校重点学科、教育成果培育网上评估、科研成果评审、广州市教育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和广州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进行管理。

2. 项目过程管理

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主要对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管理及其他环节的文件管理及评审管理。

1) 科研项目材料审核流程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不同,文件审核分区级审核和市级审核。

· 区级审核:由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学校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

· 市级审核: 由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学校审核->市教育局审核。

2) 科研相关项目管理过程

科研相关项目管理过程如下(具体根据科研项目类别不同可适当调整过程节点):

a) 项目申报

申报人在网上填写申报表的相关内容,申报表的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所属类别等信息,上传其他申报材料,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b) 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组成。

形式审查:由市科研处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到专家评审环节;审核不通过,返回至负责人修改材料。

专家评审: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登录系统,在线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和得分信息。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的评审得分并自动生成评审结果。同时系统提供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手动填写评审结果的入口。

项目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发送消息提醒至申报人。

c) 立项

经过评审的项目进入到立项环节。申报人上传立项证明。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核。

d) 上传合同

已立项项目需要上传合同至系统。项目负责人上传合同文件至上级部门审核。

e) 开题

开题阶段由项目负责人上传开题报告至上级部门审核。

f)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阶段由项目负责人上传中期检查报告至上级部门审核。

项目负责人在一年内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系统设置自动提醒功能。

g) 结题

结题阶段由项目负责人上传结题材料和结题成果至上级部门审核。

科研成果提交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材料的类别及是否允许公开发布等成果材料的属性。

h) 结题评审

由专家对项目的结题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类别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专家登录系统,在线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和得分信息。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的评审得分并自动生成评审结果。同时系统提供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手动填写评审结果的入口。

评审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

i) 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系统设置电子证书模板,根据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名称、项目申报类别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并加盖电子印章。

j) 项目变更、撤项管理

在立项后的各环节,可对项目进行变更和撤项操作。项目变更和撤项分为主动变更/撤项和被动变更/撤项。

· 主动变更/撤项:项目负责人可提出项目变更或撤项申请,并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项目进行变更或撤项。

· 被动变更/撤项:由市级科研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并更和撤项操作。

2.5科研成果管理

对刊物论文、会议论文、著作成果、专利成果、鉴定成果、获奖成果等教科研成果进行管理,科研成果管理主要是对科研成果的公开发布管理和科研成果的查询统计功能。

1. 公开发布管理

根据科研成果的是否予以公开发布的类别,系统自动对予以公开发布的科研成果进行发布。

2. 查询统计

按照科研成果的名称、类型、时间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权限显示的不同结果。

根据科研成果的类别(如刊物论文、会议论文等)、发布的时间、科研机构的成果数等信息进行统计。

2.6科研经费管理

对教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经费到帐、报销支出、经费决算进行管理,主要包括经费采集和经费汇总:

1. 经费信息采集

项目立项总经费通过项目立项审批金额自动采集,项目的经费到账情况、报销支出等由项目负责人手动录入。为项目决算提供数据支持。

2. 经费汇总

系统按照项目类别,系统自动汇总项目经费到账情况、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总经费、已使用经费和剩余经费等。系统提供导出、打印汇总表等功能。

通过点击已使用经费显示经费的使用明细。

2.7科研人员考核管理

对教科研人员的工作建立量化指标并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为:科研项目人员考核和科研专家考核。

1. 科研项目人员考核

科研人员考核管理主要指标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1) 工作业绩主要是指年内从事的研发项目、临时任务、上年度或再早时间项目产生的成果(包括技术进步奖、专利、技术秘密和标准等)、发表的论文和论著。

2) 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岗位基本能力要求和年内能力的提升,即研发能力、计划能力、科研方法、学习能力、指导能力、合理化建议、以及获得表彰和荣誉等。

3) 工作态度主要是指科研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工作考勤和质量安全管理中的执行评价。

对各指标项设置相应的权重(如工作业绩50%、工作能力30%、工作态度20%),进行综合得分计算。

2. 科研专家考核

科研专家考核管理主要指标项包括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和评审质量。

工作态度指标包括:是否按时参与评审、评审是否迟到等信息。

职业道德指标主要包括:评审不公正,不按实际请进行评审、索要高额评审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信息

评审质量指标包括: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反映的、不签署评审等对科研专家设置诚信评价体系。由系统和科研项目人员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对各指标项设置相应的权重(如工作态度50%、职业道德30%、评审质量20%),进行综合得分计算。

2.8统计分析

对刊物论文、会议论文、著作成果、专利成果、鉴定成果、获奖成果等教科研成果进行管理,形成统计报表信息。

2.8.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方式分两种:系统自动获取和学校填报。

1. 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自动获取科研相关数据,如课题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联合承担单位、完成时间等具体信息;如市属高校科研数、教育科学科学规划数等统计数据信息。

2. 学校手动录入

对于系统不能自动生成的数据信息,由学校进行统一录入。系统提供模板,学校填写数据后进行上传。学校录入数据如重点人才培养数据、重点学科建设数据等。具体根据科研处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入。

2.8.2数据查询统计

按照市教育局科研处科研统计的相关需求,系统提供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

2.8.2.1数据查询

1. 精确查询

根据课题类型、课题名称、课题立项时间、课题结题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查询课题的相关内容。

2. 模糊查询

输入课题相关的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查询课题的相关内容。

2.8.2.2数据统计

数据统计主要包括: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广州市教育科研协作基地、广州市直属高校课题、羊城学者项目、市属高校产学研合作基地、市属高校重点学科、教育成果培育网上评估、科研成果评审、广州市教育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和广州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并能对相应的统计结果进行导出。

1. 科研立项项目统计

根据年份、年份范围、科研类别统计立项项目的统计报表。并能

2. 科研结项项目统计

根据年份、年份范围、科研类别统计结项项目的统计报表。

3. 市属高校课题统计

市属高校课题统计主要是广州市属高校科研发展情况统计,广州市属高校科研发展情况统计包括:科研项目统计、高层次科研人才统计、科研奖励统计、科研论文统计、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统计、学术交流统计、科研专利统计、研究生学位点统计等。

4. 其他统计信息

根据国家、省里的要求,需要市科研处上报科研情况的,通过统计信息的采集,系统自动形成统计报表。

2.9公告管理

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科研项目的成果信息和其他公告等信息。

2.10资料下载

提供合同书(任务书)、重要事项变更表、验收申请书、验收证书、成果登记表、研究报告提纲等文件下载。

3教师培训管理

教师培训管理培训学分进行管理情况。

3.1培训学时管理

培训学时采集共两种方式:接口对接和手动录入。

1. 接口对接

通过与广州市继续教育系统、广州市中小学继续教育系统和广州市继续教育系统对接,获取教师的培训学分信息。不能通过接口获取的数据,采取手动录入方式。

2. 手动录入

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可单个或批量进行录入。批量进行录入时系统提供模板,下载标准模板根据模板信息填写学分后进行上传。

手动录入的学分信息需要经过审核。

3.2学分查询统计

1. 信息查询

对教师的培训学分进行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如:姓名、证件号码等)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默认展示其学分信息,通过点击姓名或其他关键信息可对教师的其他信息进行查看。

2. 统计

对学校的培训对象、教师的培训信息按照时间、班级或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支持导出并可以多种形式展示。

信息查询和统计按不同权限进行操作。

4教师评选表彰管理4.1教师评选表彰项目管理

教师评选表彰项目主要包括省级以上评选表彰项目和市级评选表彰项目。省级以上评选表彰项目主要包括: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模范教师、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广东省特级教师、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项目;市级评选表彰项目包括: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名校长和名教师认定项目、广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评选表彰、广州市特级教师评审项目。

系统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教师评选表彰的项目,设置项目相关评选内容和流程,进行网上评选。

4.2教师评选表彰项目评审

系统可对评选流程进行配置,开展教师评选表彰项目的评审。根据所处学校不同,分区级评选和市级评选两种情况:

1. 区级评选

1) 上报

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提交至区教育局审核。

2) 审核

区教育局对优秀教师申请表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选择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将名单提交至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不通过,返回至申请人。

2. 市级评选

1) 市级评选范围

市属各高校、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市少年宫以及局管各民办教育机构。

2) 申报

由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提交至对应机构审核。

3) 分类审核

根据申报人所属学校不同,审批单位也随之变化。

如市属技工学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广州康复实验学校的推荐名单由市残联负责审核等。

经过分类审核的名单,提交至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

4) 市评审工作小组领导审核

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信息最终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市教育局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返回至上一经办人。

4.3数据查询统计

1. 查询

根据教师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教师的奖励信息。并能根据奖励信息中的姓名等关键字进入到教师的详情查看页面。

2. 统计

根据年份、学校等维度查询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统计信息。

5综合查询统计

综合查询提供常用查询、自定义查询和变更情况查询等功能。通过条件信息查询系统展示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列表展示,通过点击姓名等信息查看教师相关的详细信息,并能支持查询结果导出、打印等功能。

1. 常用查询

系统提供按条件(姓名、证件号等)查询教师相关(基础信息、科研、培训和奖励)信息。支持模糊查询。

2. 自定义查询

自定义查询可根据工作需要自定义配置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显示的列,能保存为模板以便能重复使用。

3. 统计分析

系统能按区域、学校、时间等多维度对教师信息进行统计;展示教师的分布等信息;统计结果可以多种形式(柱状、折线、趋势图等)展示。

6系统管理

统一设置和管理系统各级访问角色,包括:系统管理用户,业务用户,注册访问用户等等,设置和管理角色的信息访问权限和业务管理权限。

平台的权限管理采用统一用户管理实现,通过该功能可以对平台的所有功能与所有用户或者角色进行灵活的搭配,完成权限的灵活管理。待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综合信息门户完成开发后,需将该系统整合到信息门户中,实现统一待办和单点登录管理。

支持多种编码的密码保护功能,难以破译,进入数据库亦无法获得密码;

支持对象操作的历史追踪,明确每个用户的责任和权利;

6.1专家库管理

建立统一的专家库,用于各类评审、评比、考核等工作,通过建立各类专家子库用于不同用途。对专家库的管理主要分为专家入库管理、专家出库管理、专家信息抽取和补录专家管理等功能,同时系统开发专家库调用接口,供其他系统调用专家库信息并能进行专家抽取等功能。

1. 专家入库

专家基本信息包括:专家大类、专家小类、专家姓名、年龄、性别、所属行业等信息。其中,专家大类信息主要包括科研评审类、教育评估类等;专家小类信息与大类对应,如科研评审大类下对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小类、教育科研协作基地小类。

专家入库有两种方式:专家申请和管理员录入。

1) 专家申请:专家注册后填写专家入库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入到专家库。审核主要由市科研处负责。

2) 管理员录入:管理员可单条或批量导入现教育局已有的专家库信息。批量导入由系统提供模板,对模板内容填写后进行上传。

提供专家信息修改功能。

2. 专家出库

根据专家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专家需要进行出库操作,系统提供专家主动出库和强制出库功能。

主动出库:由专家申请,经审核通过完出库操作。

强制出库:填写强制出库原因,并删除专家信息。

3. 专家抽取

由科研处进行专家抽取操作,选择在评审环节的项目,输入专家人数,自动根据输入项目的类别和专家类别进行专家抽取操作。

被抽中的专家有短信提醒和页面消息提醒。

4. 专家补抽

对因故不能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补抽。系统自动根据项目名称补抽专家,并发送消息至补抽专家。

6.2电子证书管理

对教师各类荣誉和获奖证书采用统一管理。

电子证书管理:由管理员设置模板->准备取证人信息->生成电子证书->发布电子证书信息->通过领导审核->发证。具体需求如下:

1. 新增电子证书模板

由电子证书管理员设置电子证书模板信息。

2. 信息设置

电子证书管理员录入证照的信息,如姓名、性别、证照名称等信息。电子证书的信息录入方式有两种:网上数据填写和EXCEL表格信息导入。网上数据填写主要由管理员录入证照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EXCEL信息导入由管理员在线下对证书获取人员的信息进行编辑,通过导入功能批量导入证书获取人的信息。

点击生成证照按钮,系统自动生成证照信息。

3. 电子证书发布

生成的电子证书予以发布或公示,并提交至领导审核。

4. 领导审核

领导查看电子证书信息,并对予以签发的证书审批,审批通过的电子证书会通知相应的获证人前来领取;审批不通过的电子证书信息在系统存储作为信息管理。

5. 电子证书查询

通过姓名、证书名称、发证年份等信息,对电子证书信息进行精确查询;根据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对查询结果进行查看。

6.3用户权限管理

1. 用户管理

该模块是对可以使用本系统的用户进行添加,浏览(一览及明细),查询,修改(包含角色与权限)及删除、导入、导出、打印。

2. 角色管理

该模块是对本系统的角色进行添加,浏览(一览及明细),查询,修改(包含其成员及该角色包含的功能单元)及删除、导入、导出、打印。

3. 权限管理

该模块是实现以角色或用户的形式,为各系统模块添加、删除、修改权限。

4. 日志管理

系统日志能够记录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问题的信息,同时还可以监视系统中发生的事件。管理员可以通过它来检查错误发生的原因,或者寻找受到攻击时攻击者留下的痕迹。系统日志包括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和安全日志。

实现对所有应用模块的使用进行日志记录,并可查询、统计、打印所有或单个操作日志内容。在操作中必须严格确认操作员的权限,确保操作员不能越级、越权获取资料;在查询、统计时,操作日志的各功能要素都可作为查询条件、分类条件、排序条件或统计要素,提供灵活方便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5. 数据备份管理

数据备份管理提供了用户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以及删除备份文件。数据上报系统提供两种方式:

第一种打包导出方式:系统将用户指定的一定范围内的数据按固定文件存储格式直接打包为单一文件,学校可通过邮件或软盘、光盘等形式上报给上级教育局。

第二种在线上传方式:系统将用户指定的一定范围内的数据按系统设置的教育局连接参数与上级教育局数据上报服务相连,学校只要通过教育局验证就可直接将数据上报给上级教育局。

7接口需求

1、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广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系统获取公办在编的教职工基础数据、继续教育数据、职称申报及评审数据;

2、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向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的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推送广州市教师培训项目、课程、培训记录信息等继续教育数据;

3、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向广州市教育局负责的广州市教育教学大数据平台推送教职工基础数据;

4、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建立数据交换,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系统同步培训机构信息、学校信息、培训项目信息(含市财政专项)、课程信息、辅导教师信息、教师参训信息、教师培训结果信息等继续教育数据,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系统推送教师基础数据;

5、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从部分区现有的教师管理系统获取教师基础数据。

6、广州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短信平台对接,发送短信息。

广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

广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主要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提供管理功能。建立公开招聘基础信息库、报名时间管理、考生信息管理、志愿调剂、面试工作安排等功能。

功能框架

系统名称

一级功能模块

二级功能模块

广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

基础数据管理

 

考生信息管理

 

报名时间管理 

 

面试工作安排

志愿调剂

 

通知管理

 

结果公示

 

系统管理

 

功能描述1基础数据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主要分为报考单位信息管理、职位类型管理、专家评委信息管理。

1. 报考单位信息管理

建立局管单位管理体系,管理各个局管单位基础信息。基于该体系架构,完成面试工作安排。局管单位管理主要是新增、修改和删除功能。

新增信息主要包括: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系统提供单条和批量新增,批量新增提供模板下载。

系统提供对局管单位的修改和删除功能。

2. 职位类型管理

组织人事处统一管理广州市教育管理单位的岗位信息,建立标准的职位类型数据库,作为面试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便于系统的拓展。对职位类型的管理主要是新增、修改和删除功能。

新增信息主要包括:职位编号、职位名称等信息。系统提供单条和批量新增,批量新增提供模板下载。

系统提供对职位类型的修改和删除功能。

3. 专家评委信息管理

建立广州市专家评委数据库,管理专家基本信息。面试安排工作中,根据专家抽取原则,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专家。

1) 专家入库

专家基本信息包括:专家姓名、年龄、性别、所属行业等信息。

专家入库有两种方式:专家申请和管理员录入。

· 专家申请:专家注册后填写专家入库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进入到专家库。审核主要由市科研处负责。

· 管理员录入:管理员可单条或批量导入现教育局已有的专家库信息。批量导入由系统提供模板,对模板内容填写后进行上传。

系统提供专家信息修改、删除等功能。

2) 专家出库

根据专家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专家需要进行出库操作,系统提供专家主动出库和强制出库功能。

· 主动出库:由专家申请,经审核通过完出库操作。

· 强制出库:填写强制出库原因,并删除专家信息。

2考生信息管理

1. 考生信息获取

面试考生信息通过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数据接口获取。

2. 面试考生信息汇总

获取的考生信息以列表形式进行展示,并能按照《进入面试考生汇总表》格式进行导出。

(预留)含考生报考姓名、笔试成绩、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该职位动态报考人数、报考结果等信息在内的《调剂面试第二志愿填报表》。

3报名时间管理

管理员可以通过此模块设置报考时间。同时可记录角色对系统的操作时间、操作模块。

报名时间包括:年份、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4面试工作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根据组织人事处要求,系统随机安排专家与面试人员。

1. 评委安排

由组织处进行专家抽取操作,选择在面试类别,输入专家人数,系统自动根据输入类别和专家类别进行专家随机抽取。

被抽中的专家有短信提醒和页面消息提醒。

评委抽取要求:

1) 每个面试单位抽取6位评委;

2) 3位评委为校内(由招聘单位填写),3位评委为校外;

3) 其他条件:学历、职称等。

对因故不能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补抽。系统自动根据项目名称补抽专家,并发送消息(短信和页面消息提醒)至补抽专家。

2. 面试人员安排

根据组织人事处通知,安排面试人员,通过短信和电话结合的方式,通知到人。

3. 面试工作安排表

根据评委与考生的安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面试工作安排表。

5志愿调剂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登录网站天线宝调剂面试的第二志愿并能通过网站得知自己的调剂结果。

1. 调剂志愿填写

考生登录网站,在志愿调剂栏输入调剂志愿信息。

2. 调剂志愿审核

组织人事处对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进行审核。

3. 调剂结果查看

考生登录系统查看其志愿调剂结果。

6通知管理

通过通知栏与短信等方式通知需要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学科、面试校内评委等信息。

7结果公示

1. 结果录入

学校用户对面试拟聘人员及其他信息进行录入。录入信息经审核后进行公示。

2. 结果公示

系统通过公示模块,并结合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面试结果,并通过短信提醒到相关人员。

公示结果:包括拟聘人员公示表和录取考生成绩单

8系统管理

统一设置和管理系统各级访问角色,包括:系统管理用户,业务用户,注册访问用户等等,设置和管理角色的信息访问权限和业务管理权限。

平台的权限管理采用统一用户管理实现,通过该功能可以对平台的所有功能与所有用户或者角色进行灵活的搭配,完成权限的灵活管理。待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综合信息门户完成开发后,需将该系统整合到信息门户中,实现统一待办和单点登录管理。

支持多种编码的密码保护功能,难以破译,进入数据库亦无法获得密码;

支持对象操作的历史追踪,明确每个用户的责任和权利;

8.1用户管理

该模块是对可以使用本系统的用户进行添加,浏览(一览及明细),查询,修改(包含角色与权限)及删除、导入、导出、打印。

8.2角色管理

该模块是对本系统的角色进行添加,浏览(一览及明细),查询,修改(包含其成员及该角色包含的功能单元)及删除、导入、导出、打印。

8.3权限管理

该模块是实现以角色或用户的形式,为各系统模块添加、删除、修改权限。

8.4日志管理

系统日志能够记录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问题的信息,同时还可以监视系统中发生的事件。管理员可以通过它来检查错误发生的原因,或者寻找受到攻击时攻击者留下的痕迹。系统日志包括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和安全日志。

实现对所有应用模块的使用进行日志记录,并可查询、统计、打印所有或单个操作日志内容。在操作中必须严格确认操作员的权限,确保操作员不能越级、越权获取资料;在查询、统计时,操作日志的各功能要素都可作为查询条件、分类条件、排序条件或统计要素,提供灵活方便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8.5数据管理

数据备份管理提供了用户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以及删除备份文件。

9接口需求

1、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与短信平台对接,发送短信息。

2、广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管理系统能与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系统共享面试结果信息。

广州市教育局局管干部请销假管理系统

广州市教育局局管干部请销假主要为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供请销假申请及后续请销假审批工作。该系统与市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共享相关数据,根据流程优化需要部分功能可在市教育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作二次开发。

功能框架

系统名称

一级功能模块

二级功能模块

广州市教育局局管干部请销假管理系统

基础数据管理

 

请销假事项管理

请销假申请 

请销假事项审核

请销假待办事宜

短信、邮件通知

 

通知公告

 

日历

 

查询/统计分析

 

辅助功能

 

消息提醒

 

系统管理

 

功能描述1基础数据管理

基础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组成主要分为部门管理、人事信息管理、经费来源类型管理、证照信息管理等模块。

1. 部门、人员管理

部门、人员数据(包含各单位局管干部的单位各部门、姓名、性别、职务、人员类别(主要区分是否部门负责人)。

提供部门、人员信息的单个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时提供信息填写的下载模板,通过模板填写后批量上传。

对部门、人员信息的修改需要经过审批。

2. 经费来源类型管理

提供对经费来源进行修改和删除。

3. 证照信息管理

因私出国(境)证照数据包括:局管干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因私出国(境)证照的证件号码、签发时期、有效期、在库情况;其中因私出国(境)证照包括:港澳通行证、因私护照、台湾通行证;在库情况包括:在库、借出、未上交。

提供因私出国(境)证照信息的单条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批量导入时提供信息填写的下载模板,通过模板填写后批量上传。

对证照信息修改需要经过审批。

2请销假事项管理2.1请销假申请

1. 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根据所在处室不同分为局属单位人员请假申请和局机关人员请假申请。

1) 局属单位人员

登陆单位账号,填写请假表格,上传请假表格扫描版(单位已盖章),提交至局组织人事处账号。

2) 局机关人员

登陆个人账号,填写请假表格,提交处室加意见,再提交至局组织人事处账号

2. 销假申请

销假事项申请(出国(境)后才需要进行销假,国内外出不需要),需要进行销假的需提交销假申请表格(若有借出证件的,勾选本次归还的证件)。

3. 请销假时间要求

请假时间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填表时间和请假外出时间若没有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需填写迟提交申请的原因(必填);请假外出的时间,如属于申请出国(境),时间长度限制如下:

出国(境)探亲,不超过20天;

出国旅游,不超过15天;

出境(港澳)旅游,不超过7天。

申请时自动显示本次本年度第几次出国(境)申请,之前本年度出国(境)外出时间共多少天;

4. 请假证件要求

计划借出证件栏与数据库对接,根据证件在库情况由申请人进行点选。

2.2请销假事项审核

系统根据申请人不同自动启动不同的审核流程。

1. 请假事项审核

1) 局属单位人员

局组织人事处收到请假申请后,根据人员类别,发送至对应处室账号和局领导账号进行审批。具体如下:

· 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组织人事处加意见→局纪委加意见→分管局领导加意见→局主要领导加意见→组织人事处办理(通知本人请假已批,出批件,借出证件,归档)

· 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参公正、副调研员):组织人事处加意见→局纪委加意见→组织人事处办理(通知本人请假已批,出批件,借出证件,归档)

2) 局机关

局组织人事处收到请假申请后,根据人员类别,发送至对应处室账号和局领导账号进行审批,具体如下:

· 局机关正处处长(含主持工作):组织人事处加意见→局纪委加意见→分管局领导加意见→局主要领导加意见→组织人事处办理(通知本人请假已批,出批件,借出证件,归档)

· 局机关副处长:组织人事处加意见→局纪委加意见→分管局领导加意见→组织人事处办理(通知本人请假已批,出批件,借出证件,归档)

· 局机关其他干部:组织人事处加意见→局纪委加意见组织人事处办理(通知本人请假已批,出批件,借出证件,归档)

2. 请假事项审核

销假申请表提交至局组织人事处确认审批(同时另行派人归还证件)。

2.3请销假待办事宜

待办事项给用户(尤其是主管领导)提供便捷的办公入口。有新的请销假任务到达时,系统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