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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国内货物采购

招标文件

二〇二一年 月 日温馨提示

1. 本提示内容仅为善意提醒,非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1.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截止时间一到,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避免因迟到而投标文件被拒绝,请适当提前到达;

1.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1.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345601、83726197、83188500、83188580。因系统设置原因,如投标单位未完成注册,项目将无法进行中标公示,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办理注册手续;

1.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7

第四章 合同格式6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第一部分 自查表74

一、资格性自查表75

二、符合性自查表76

三、商务评审自查表77

四、技术评审自查表78

第二部分 资格性及符合性文件79

一、投标函8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82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84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9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90

一、投标人综合概况91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96

三、售后服务方案97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98

一、技术条款响应表99

二、技术方案102

三、政策适用性说明103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106

一、开标一览表107

二、投标明细报价表108

第六章 附件11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1371-2141GDGH5029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271.068万元

4.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71.068万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视频监控平台建设。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简要技术需求

1

视频监控平台建设

1批

人民币271.068万元

本次配套的设备采购以视频联网产品设备为主,包括:视频存储磁盘阵列、视频云存储节点、视频云存储系统、视频运维平台节点、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教育局教学安全督导平台、摄像头、核心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液晶拼接屏等组成。核心产品为视频存储磁盘阵列、视频云存储系统、核心框式交换机。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2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 其他:/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具备其他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内公安机关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24:00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建议采用电汇或微信支付)。

3.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售价(元):300。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XXXX,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止。

6、 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下载)

2.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标人通过“电汇转账”或“微信扫码支付”等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图)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账户信息及微信二维码详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账户信息(广州)》。

3. 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与杜鹃三街(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南门)

联系方式:020-86898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1、 总体要求

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1.068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视频存储磁盘阵列、视频云存储系统、核心框式交换机。根据相关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 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4. 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等内容。

5. 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6. 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

7.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投标人需随设备装箱提供制造厂的设备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技术条款响应表》,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

9. 投标人必须确保设备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10. 投标方案中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花都区校园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建设项目,本项目实现全市区学校视频联网整合共享,本次配套的设备采购以视频联网产品设备为主,包括:视频存储磁盘阵列、视频云存储节点、视频云存储系统、视频运维平台节点、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教育局教学安全督导平台、摄像头、核心交换机、接入层交换机、液晶拼接屏等组成。本项目需要满足与“广州市教育局校园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平台”对接;汇聚的校园视频,应以国标GB28181方式,与花都区视频汇聚管理平台进行级联对接。

(1)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视频资源平台

1

视频存储磁盘阵列

3

云存储节点,用于组件云存储资源池,存储视频资源

2

企业级硬盘

144

存储视频资源

3

视频云存储节点

3

用于安装视频云存储管理平台

4

视频云存储系统

1

虚拟化管理功能、集群化管理功能;负责视频录像资源分配、计划管理、索引管理,负载均衡调度等

5

视频运维平台节点

1

用于安装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

6

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

1

运维管理,设备维护平台

7

教育局教学安全督导平台

3

用于平台搭建,安全督导相关平台搭建在此服务器上

1

安保平台,用户数据、在线用户、抓拍内容管理等

1400

用来确定监控操作 人员并赋以相应的应用功能的许可

8

热成像感温火灾探测器

1

9

摄像头

1

值班岗位智能摄像机,实现无人值守安防报警功能,支持高温报警、火焰报警、远程报警、报警指示等功能

10

安装调试费

1

二、教育局核心交换机

1

核心框式交换主机(机框)

1

2

核心框式交换机(主控)

2

3

核心框式交换机(交换网板)

1

4

核心框式交换机(交流电源)

2

5

核心框式交换机(48千兆电口)

1

6

核心框式交换机(48千兆光口)

1

7

安装调试费

1

三、镇街接入层交换机

1

千兆交换机

15

2

双芯光模块

30

3

安装调试费

1

四、教育局大屏显示

1

46寸液晶拼接屏

6

2

视频综合管控平台

1

3

监控桌与椅

1

4

机柜

2

五、镇街大屏显示

1

46寸液晶拼接屏

20

2

视频综合平台

5

3

监控桌与椅

5

4

机柜

5

1.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时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

3、 技术参数及具体配置要求

投标人在响应投标方案中对这部分内容应尽量列出具体参数或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投标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

序号

产品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一、视频资源平台

1

视频存储磁盘阵列

1. 单设备应配置≥双64位多核处理器,8GB高速缓存(可扩展到512GB);

2. 单设备应标配4个千兆网口(可扩展4×GE或2×10GE);

3. 可接入硬盘≥48块硬盘;

4. 支持流媒体1:1:1接入存储转发;

5. 应能支持RAID 0、1、3、5、6、10、50、60;

6. 应能对视音频、图片、智能分析录像的混合直存,无需存储服务器和图片服务器参与(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7. 网络协议:RTSP/ONVIF/PSIA/SIP(GB/T28181)/iSCSI/NFS/CIFS/FTP/HTTP/AFP;

8. 支持智能事件检索、精确定位、浓缩播放;

9. 可根据数据对象的重要性、访问频率等属性对数据进行自动分层存储(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0. 可对指定的录像段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前端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段添加标签,并自动备份到存档卷中,使之不会被覆盖删除(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1. ▲可根据事件名称查询所有相关联的不同前端或时间的录像段并进行回放和下载(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2. 支持报警录像、定时录像、手动录像等多种录像方式;

13. 支持RAID组和逻辑卷动态在线扩展。

3

2

企业级硬盘

8T,7200RPM,3.5英寸,SATA硬盘。

144

3

视频云存储节点

1. 2U机架式服务器;

2. 处理器:64位多核处理器(核数≥12);

3. 配置不低于:内存:DDR4,标配32GB内存,最大可扩展至256GB;

4. 内置SSD硬盘:标配3个热插拔480GB或以上 SSD硬盘;

5. 网口:2个千兆网口,可扩展20个千兆网口或10个万兆网口;

6. 其它接口:1个RJ-45网络接口、2个USB 3.0接口、4个USB 2.0接口、1个VGA接口;

7. 电源:高效能550W铂金1+1冗余电源;

8. 尺寸:约为88mm(高)×430mm(宽)×660mm(深);

9. 重量:最大35千克;

10. 操作系统:CentOS7 64位。

3

4

视频云存储系统

1. 系统由管理节点和存储节点组成,且系统可扩容。支持控制流与数据流分离,数据的存储或读取由存储节点并行读写;

2. 集成容量虚拟化管理功能、集群化管理功能;

3. 负责视频录像资源分配、计划管理、索引管理,负载均衡调度;

4. ▲支持前端设备和存储设备之间直接存储,采用块级存储,不生成文件(即不使用文件系统),无碎片(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5. 支持存储空间虚拟化管理。支持多存储设备容量整合,形成录像池;可根据用户业务分配通用、文件、视频、图片等类型存储空间;

6. 提供数据查询、回放、下载、锁定等功能;

7. 支持同一个资源池中创建不同的存储级别,可根据业务类别不同分别创建视频池、图片池、通用池、文件池;

8. 支持按照设备可用容量实现负载均衡,各存储节点上存储的数据量在稳定状态下保持均衡,差距小于5%(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9. 支持按照接入任务数实现自动负载均衡,支持前端设备自动分配到存储节点。各节点间读写任务数差距±1(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0. 支持按毫秒级自定义时间段进行视频精准检索、回放、下载,回放支持豪秒级定位回放、关键帧回放、回放暂停、倍速快放、慢放等;

11. 云存储支持补录(包括历史流计划补录、手动补录、云间历史流回传等)流控,支持针对不同的通道设置不同的流控速度;

12. ▲支持进行2、4、6、8、16、32、64倍速全帧快进及倒退;进度条拖动视频画面毫秒级(50ms内)响应,不黑屏;快进及倒退相互切换毫秒级(50ms内)响应,不黑屏(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3. 支持录像计划从前端取流直存到虚拟化容量空间,提供视频、图片的统一存储;

14. 支持通过统一运维一键式部署整个云存储系统,一键升级、格式化系统;支持设备自动发现,支持无需登录设备,即可远程配置IP地址;支持单服务、服务集群一键升级,支持升级包的hash签名加密认证;

15. 支持视频点位监控录像出现异常时及时告警,设备支持以分钟为精度对录像完整性监控,当录像连续丢失1分钟及以上时,自动判定该小时录像为异常;

16. 存储设备根据自身业务量,自适应重构速度,如当前设备空间资源较为充裕时,重构速度较高,若存储设备读写压力上来后,重构速度自动降低(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

5

视频运维平台节点

1. 2U机架式服务器;

2. 配置不低于64位CPU,核数≥12;

3. 配置不低于16GB ECC内存;

4. 内置1颗SSD硬盘,热插拔;

5. 以太网口1G×2;

6. 具备高效能550W 1+1冗余电源。

1

6

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

1. ▲系统应支持对系统内的硬件信息、云服务进程、服务软件版本、磁盘信息、系统容量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存储节点的风扇、温度、存储卷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2. 系统应支持业务运行状况的管理和统计;

3. 系统应支持系统日志、报警统计、设备日志、操作日志、网管日志的管理。支持按用户、时间等条件对日志信息进行搜索。日志及报警统计信息可按照.xls格式输出;

4. 系统应支持云存储状态信息大屏投屏显示功能;

5. ▲支持视频点位监控录像出现异常时及时告警,设备支持以分钟为精度对录像完整性监控,当录像连续丢失1分钟及以上时,自动判定该小时录像为异常(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6. 支持对云系统、设备中的故障进行检测并告警,故障包括;管理节点下线、存储节点下线、存储节点硬盘故障、管理节点磁盘故障,故障恢复等,告警方式包括;平台实时显示、设备声光提示、语音播报等;

7. 支持对云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告警情况、容量使用情况、压力进行统计分析。

1

7

教育局教学安全督导平台

1. 2U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2. CPU:2颗相当于或优于intel至强系列处理器,核数≥10核/颗,主频≥2.4GHz;

3. 配置不低于:内存:128G DDR4,16根内存插槽;

4. 硬盘:2块≥600G 10K 2.5英寸 SAS硬盘;

5. 阵列卡:SAS_HBA卡, 支持RAID 0/1/10;

6. PCIE扩展:最大可支持6个PCIE扩展插槽;

7. 网口:2个千兆电口;

8. 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后置2个USB3.0接口,前置2个USB2.0接口,1个VGA接口;

9. 电源:标配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3

1. 要求最大支持用户≥10000个,支持同时在线≥5000个用户;

2. 要求支持用户权限管理;

3. 要求支持用户多级权限管理;

4. 要求支持用户权限根据组织、资源点进行权限配置;

5. 要求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7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

6. 要求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

7. 要求支持以中心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

8. 要求支持知识库搜索查询、导入、导出,支持经验分享;

9. 要求预览画面支持监控点信息、语音对讲、开关声音、云台与镜头控制、抓图、多图抓拍等;

10. 要求支持控制云台的用户信息叠加到视频画面上,支持按用户的等级对云台进行锁定;

11. 教育主管部门用户登录管理系统后,展示出跟用户工作相关的最新信息,主要包括:最新通知、待办工作、工作任务网盘等,以及进去工作处理的快捷入口;

12. 支持在评估计划制定评估任务的执行周期、执行时间、检查对象、执行人等信息,系统按评估计划生成评估任务;

13. 支持局端用户查看本教育局区域下所有风险评估。校端用户只能看到计划中包含该学校的风险评估计划;

14. 支持局端用户查看本教育局区域下所有专项检查。校端用户只能看到计划中包含该学校的检查计划;

15. 大数据中心支持直观的GIS地图方式呈现,展示辖区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安全现状,可以方便的切换地图区域,查看对应单位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大数据中心主要分人防、技防、安全制度、安全态势分析及学校实况五个板块,并支持地图点击、指哪显哪;

16. ▲系统应满足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7. 具有制度防看板,地图展示教育局及学校点位数据标识。中学、小学、幼儿园,公办、民办均使用不同视觉效果展现。点击地图上的学校,可弹出风险等级,上报问题总数、待整改、待审核、整改完成数量及占比(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8. 支持按照学校名称、教育局名称搜索。按照教育局名称搜索时,地图区域和标签高亮显示,可显示该教育局相关信息:学校总数、专项检查执行次数、问题总数、待整改总数、待审核总数、已整改总数。按照学校名称搜索时,标签高亮四暗示,可显示该学校相关信息:问题总数、待整改总数、待审核总数、已整改总数、安全员名字(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9. ▲支持展示教育局下级学校专项检查总次数、安全教育总次数、风险评估总次数、应急演练总次数,支持按照多个时间段进行展示;支持展示问题上报来源数量及占比、问题状态、问题分类(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

视频监控授权

1400

8

热成像感温火灾探测器

1. 400万星光级1/2.7英寸高性能CMOS;最高分辨率可达2688×1520@ 25 fps;

2. 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支持smart265编码;

3. 支持3D数字降噪,支持120dB超宽动态;

4. 热成像:分辨率不低于160×120;焦距:3mm,视场角:50°×37.2°;可见光:分辨率不低于2688×1520;焦距:4mm;

5. 测温精度:±8℃或者读数的±8%(取最大值);

6. 支持AGC4.0、DDE、3DNR;

7. 支持双通道行为分析: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功能;

8. 内置GPU芯片和麦克风;可将已检测到的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至外接的火灾报警主机中并显示(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9. 可将热成像视频画面和可见光视频图像进行融合预览,并可在可见光视频图像上的相同比例位置处叠加热成像测温信息;可对监控场景中出现的高温点、高温区域、火焰、火焰产生的烟雾进行检测,并给出声光报警提示,并联动外接的火灾报警主机给出声光报警提示(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0. ▲支持目标轨迹叠加功能,可通过IE开启目标轨迹叠加功能,且支持目标轨迹叠加时长配置,开启功能后,在预览画面显示目标轨迹线,报警抓图中显示目标轨迹线(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1. 支持双通道智能行为分析目标过滤功能,当智能行为为区域入侵、越界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等时,可以对人进行识别,当识别为人体时报警;可设置像素大小,当低于或高于设定像素点不报警(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2. 支持火焰检测;

13. 支持温度异常(温升异常,高温异常)检测;

14. 支持联动声光报警;

15. 支持不低于IP66等级防水防尘。

1

9

摄像头

1. ≥400万像素,传感器靶面尺寸不小于 1/2.7";

2. 最小照度:彩色≤0.005 Lux @ (F1.2, AGC ON),0 Lux with IR;

3. 主码流帧率及分辨率:50Hz: 25fps(2650×1440, 1920×1080,1280×720);子码流帧率及分辨率:50Hz:25fps(704×576,640×480,352×288);

4. 调整角度:水平:0°~360°;垂直:0°~70°;旋转:0°~360°;

5. 图像设置:饱和度,亮度,对比度,锐度,AGC,白平衡通过客户端或者浏览器可调;

6. 视频压缩标准:支持H.265、H.264、MJPEG(子码流);

7. 具备智能报警功能,支持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场景变更侦测等报警;

8. 具备火焰报警功能,支持火焰感知报警功能,对直视范围内的燃烧火焰进行火焰探测,探测距离8m,可以感知火焰并联动声光警示;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s(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9. 具备高温报警功能,支持直视范围内的高温物体感温报警,距离8m范围内,可对燃烧的火焰进行高温探测,可以感知高温并联动声光警示;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s(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0. 具备火点位置识别指示功能,支持火点及高温物品点位识别,并在视频画面中框出位置(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1. ▲具备报警屏蔽区域设置功能,可自定义配置8个屏蔽检测区域(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2. 具备远程消音功能,支持PC端远程操作消除本地蜂鸣器声音;

13. 宽动态范围:100dB-120dB;

14. 防遮挡报警:支持镜头正前方(夹角小于30°)50cm内,有较大物体遮挡检测;

15. 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1

10

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费,系统调试,稳定性测试

1

二、教育局核心交换机

1

核心框式交换机(机框)

主机箱,共10个槽位,包含2个引擎槽位和8个业务槽位。

一、硬件规格:

1. 交换容量≥300T,包转发性能≥150000Mpps,整机主控引擎插槽≥2个,独立交换网板插槽≥2个,业务插槽≥8个。本次单台配置:主控≥2块,独立交换网板≥1块,单台电源总功率≥3200W,千兆电口≥48个,万兆SFP+光口≥48个;

2. 为保证设备后续性能的可扩展性并提高设备的稳定性,投标产品的硬件架构需要交换网板与线卡成垂直90°正交连接,需提供产品清晰正、背面实物照片各1张以展示各插槽分布;

3. 为适应业界主流机柜的尺寸,设备高度≤10U,设备深度≤600mm;

4. 风扇框冗余设计,且为保证设备散热效果和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模块化风扇框,可热插拔,当单个风扇框发生故障时,有其他风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散热,要求独立风扇框个数≥2;

5. 主控引擎支持集成硬件监控功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无需单独配置硬件监控板卡,降低整机功耗;

6. ▲硬件健康状态可视化。设备支持硬件健康状态可视化,可以对风扇状态、电源、温度、板载电压进行监控,尤其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电压异常前兆,可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电压异常宕机。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二、功能特性:

1. 为保障核心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要求所投产品端口浪涌抗扰度≥6KV(即具备6KV的防雷能力),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2. N:1虚拟化:可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1台逻辑设备,虚拟组内设备具备统一的二层及三层转发表项,统一的管理界面,并可实现跨设备链路聚合;

3. 10GE端口可线速转发,且转发时延≤1.5us,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4. 支持IPV6 SAVI防地址欺骗解析欺骗策略,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5. ▲光口故障隔离。独特的光口保护电路设计,可监测光模块状态,光模块一旦出现短路可马上识别、并将故障模块隔离,确保不影响其它端口和整机的正常运行,更换模块后该端口也可马上恢复正常工作。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6. 支持专门针对CPU的保护机制和基础网络保护机制,能够针对发往CPU处理的各种报文进行流量控制和优先级处理,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为准。投标时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7. 支持多对一镜像,基于流的镜像,一对多镜像。支持SPAN、RSPAN远程镜像,支持VLAN的镜像;

8. 支持IPv6过渡技术,IPv4/IPv6双栈、6over4隧道、4over6隧道,支持IPv6 DHCP SERVER、IPv6 DHCP Relay、DHCP Snooping;

9.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sFlow网络监测技术,可提供完整的第二层到第四层信息,可以适应超大网络流量环境下的流量分析,让用户详细、实时地分析网络传输流的性能、趋势和存在的问题;

10.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软件定义网络SDN,符合OpenFlow 1.3协议标准,支持SDN和SDN Ready功能,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

三、产品资质

1. 提供工信部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

2. 交换机产品成熟可靠稳定,为2019年以太网交换机国内市场份额排名靠前的品牌(以IDC 2019年统计报告为准);

3. 考虑到设备兼容性,为方便管理运维,减少建设成本,核心交换机需与本项目中的“千兆接入交换机”同一品牌。

1

2

核心框式交换机(主控)

高性能二代主控引擎。

2

3

核心框式交换机(交换网板)

二代交换网板,满配交换网板单槽位支持1.6T交换容量。

1

4

核心框式交换机(交流电源)

通用电源模块(可以冗余,交流,1600W)。

2

5

核心框式交换机(48千兆电口)

48端口千兆以太网电口(RJ45)。

1

6

核心框式交换机(48千兆光口)

48端口万兆以太网光口(SFP+,LC)。

1

7

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费,系统调试,稳定性测试。

1

三、镇街接入层交换机

1

千兆交换机

24口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4个SFP光口,固化单交流电源,无风扇。

一、产品形态

1. 交换容量≥336Gbps,转发性能≥51Mpps;

2. 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整机最大可用千兆口≥28,单台实配2块同品牌千兆单模光模块;

3. 要求所投设备MAC地址≥16K,ARP表项≥1000条,FIB表项≥500;

4.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防雷等级10KV,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

5. 要求设备采用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要求提供官网截图以及链接。

二、功能参数

1. 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2/OSPFv3等三层路由协议;

2. 要求所投设备支持1对1、1对多、多对1和基于流的镜像;且支持RSPAN和ERSPAN;

3. 支持专门针对CPU的保护机制,能够针对发往CPU处理的各种报文进行流量控制和优先级处理,保护交换机在各种环境下稳定工作,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

4. 支持专门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为准;

5. 支持同时开启IPv4、IPv6 ACL、802.1X认证、web认证、防ARP欺骗,CPU保护功能同时开启,不会相互冲突、制约;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

6.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sFlow网络监测技术,可提供完整的第二层到第四层信息,可以适应超大网络流量环境下的流量分析,让用户详细、实时地分析网络传输流的性能、趋势和存在的问题;

7. 支持虚拟化功能,最多可将9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一台逻辑设备统一管理,并且链路故障的收敛时间≤30ms;

8.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ITU-TG.8032国际公有环网协议ERPS,支持相切环和相交环,并且链路故障的收敛时间≤50ms;

9. ▲要求所投产品支持openflow 1.3协议,出具全球SDN测试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和测试报告详情页作为证明,并且在全球SDN测试认证中心官网的测试认证页面可以查询到此产品名称。(http://www.sdnctc.com/index.php/readylogo_search/search/id/10/page/1),投标时提供查询页面复印件;

10. ▲要求所投设备支持IPv6 Ready第二阶段认证证书,并且在全球IPV6测试中心官网(http://www.ipv6ready.org.cn/index.php/readylogo_search/readylogo_search)上可以查询到此产品名称(非系列名称),投标时提供查询页面复印件。

三、产品资质

1. 提供工信部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

2. 设备制造厂商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通过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七星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

3. 制造商需获得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15

2

双芯光模块

1000BASE-LX mini GBIC转换模块(1310nm),10km。

具体内容:

1. 模块类型:SFP;

2. 传输距离:10公里;

3. 传输介质:单模光纤或多模光纤;

4. 传输波长:1310nm;

5. 接口类型:双LC接口;

6. 传输速率:1.25Gb/s;

7. 工作电压:3.3/5伏。

30

3

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费,系统调试,稳定性测试

1

四、教育局大屏显示

1

46寸液晶拼接屏

一、屏体内容:

1. 46英寸极窄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外形尺寸:约为1021.98mm×576.57mm×121.7mm;

2. LCD单元采用原装PID极窄边面板;

3. LED背光源;

4. 物理拼缝≤3.5mm;

5. 物理分辨率为1920×1080;

6. 屏幕比例16:9;

7. 超宽视角≥178度;

8. 亮度等级不低于11级;

9. 亮度≥500cd/㎡;

10. 对比度≥4000:1;

11. 图像重显率≥95%,显示色彩8-bit,16.7M;

12. 响应时间≤8ms;

13. 使用寿命≥50000小时;

14. 视频制式:NTSC;PAL;SECAM。

二、基本功能要求:

1. 拼接单元具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一种可拼接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 显示单元可输入模拟/数字RGB、复合视频/高清视频、高清数字等信号,接口支持类型:1路HDMI,1路DVI,1路VGA,2路VIDEO,支持7×24小时不间断使用,背光系统平均无故障使用时间≥50000小时。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 积木式堆叠安装,安装完成后,显示墙正面无任何金属钩针、无螺丝钉、无钢针等影响美观的辅助材料;

4. 后盖支持简易维护设计,支持墙上对电源、板卡和线缆等直接维护修理,无需拆解大屏系统和整机;

5. 内置控制单元接口支持:1路HDMI,1路DVI,1路VGA,2路VIDEO,1路DEBUG ISP;提供1路RS232(RJ45)入,2路RS232(RJ45)出串口控制,使控制信号可并联传输,有效防止因屏数量多而造成控制信号的衰减,并可通过远程控制。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 显示单元配置1路千兆网络输入接口,支持流媒体信号传输显示,图像处理器和液晶显示单元之间直接通过超五类网线连接(非DVI、HDMI、VGA线缆连接方式)传输数字图像信号。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 低噪音,不影响正常工作;为了营造安静的观看环境,显示单元必须具有优异的噪声控制功能,显示单元正常工作时噪声值≤30dB(A)。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 智能温度控制,过热屏幕告警。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9. 环境光侦测,具备屏幕输出亮度自动适应功能。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10. ▲支持拼缝补偿功能,可在控制端对LCD 拼接时的缝隙进行屏幕数据补偿、几何修正,解决拼接墙图像边框处不连续现象;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三、产品资质

1. 显示单元通过CCC、CE认证。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 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

2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1. 高清视音频解码器,采用Linux操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2. 输入接口:支持一路VGA和一路DVI接入;

3. 输出接口:支持10路HDMI和5路BNC输出,HDMI(可以转DVI-D)(奇数口)输出分辨率最高支持4K(3840×2160@30HZ);

4. 编码格式:支持H.265、H.264、MPEG4、MJPEG等主流的编码格式;

5. 封装格式:支持PS、RTP、TS、ES等主流的封装格式;

6. 音频解码:支持G.722、G.711A、G.726、G.711U、MPEG2-L2、AAC音频格式的解码;

7. 解码能力:支持10路1200W,或20路800W,或30路500W,或50路300W,或80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同时实时解码;

8. 画面分割:支持1、2、4、6、8、9、10、12、16、25、36画面分割显示;

9. 网络接口:2光口,2电口;

10. 音频接口:支持10路音频输出,1路对讲输入,1路对讲输出;

11. 串行接口:一个标准232接口(RJ45)、一个标准485接口;

12. 报警接口:8路报警输入,8路报警输出;

13. 产品尺寸:约440mm(宽)×80mm(高)×311mm(深)。

1

3

监控桌与椅

1. 专用监控桌与椅,约1850mm×600mm×950mm,三位操作台;

2. 椅遵偱人体工学设计标准,多维透气涤纶网布,360度可旋转坐椅。

1

4

机柜

42U标准机柜:

1. 材料:SPCC优质冷轧钢板;

2. 结构:模块化组装设计,内部标准19英寸机架结构;

3. 门板:前为高密度弧形七折网孔门,后为高密度七折平面网孔门,左右为快拆钢质门;

4. 颜色:黑色或白色;

5. 表面处理:方孔条镀锌,其余部件均经过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喷塑处理;

6. 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

7. 标准宽深:W600\D1000\H2000mm;

8. 承重:静态承重≥800KG。

2

五、镇街大屏显示

1

46寸液晶拼接屏

一、屏体内容:

1. 46英寸极窄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外形尺寸:约为1021.98mm×576.57mm×121.7mm;

2. LCD单元采用原装PID极窄边面板;

3. LED背光源;

4. 物理拼缝≤3.5mm;

5. 物理分辨率为1920×1080;

6. 屏幕比例16:9;

7. 超宽视角≥178度;

8. 亮度等级不低于11级;

9. 亮度≥500cd/㎡;

10. 对比度≥4000:1;

11. 图像重显率≥95%,显示色彩8-bit,16.7M;

12. 响应时间≤8ms;

13. 使用寿命≥50000小时;

14. 视频制式:NTSC;PAL;SECAM。

二、基本功能要求:

1. 拼接单元具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一种可拼接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 显示单元可输入模拟/数字RGB、复合视频/高清视频、高清数字等信号,接口支持类型:1路HDMI,1路DVI,1路VGA,2路VIDEO,支持7×24小时不间断使用,背光系统平均无故障使用时间≥50000小时。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 积木式堆叠安装,安装完成后,显示墙正面无任何金属钩针、无螺丝钉、无钢针等影响美观的辅助材料;

4. 后盖支持简易维护设计,支持墙上对电源、板卡和线缆等直接维护修理,无需拆解大屏系统和整机;

5. 内置控制单元接口支持:1路HDMI,1路DVI,1路VGA,2路VIDEO,1路DEBUG ISP;提供1路RS232(RJ45)入,2路RS232(RJ45)出串口控制,使控制信号可并联传输,有效防止因屏数量多而造成控制信号的衰减,并可通过远程控制。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 显示单元配置1路千兆网络输入接口,支持流媒体信号传输显示,图像处理器和液晶显示单元之间直接通过超五类网线连接(非DVI、HDMI、VGA线缆连接方式)传输数字图像信号。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 低噪音,不影响正常工作;为了营造安静的观看环境,显示单元必须具有优异的噪声控制功能,显示单元正常工作时噪声值≤30dB(A)。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 智能温度控制,过热屏幕告警。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9. 环境光侦测,具备屏幕输出亮度自动适应功能。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10. ▲支持拼缝补偿功能,可在控制端对LCD 拼接时的缝隙进行屏幕数据补偿、几何修正,解决拼接墙图像边框处不连续现象;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三、产品资质

1. 显示单元通过CCC、CE认证。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 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0

2

视频综合平台

1. 支持10路HDMI和5路BNC输出;

2. 输入接口:支持一路VGA和一路DVI接入;

3. 支持H.265、H.264、MPEG4、MJPEG等主流的编码格式;

4. 支持PS、RTP、TS、ES等主流的封装格式;

5. 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导入和导出设备配置参数;

6. 支持10路1200W,或20路800W,或30路500W,或50路300W,或80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同时实时解码;

7. 支持1、2、4、6、8、9、10、12、16、25、36画面分割显示;

8. 可将样机当前的解码输出模式设置为一个场景,样机可保存多个场景;

9. 支持视频轮巡功能,并可在客户端软件设置轮巡计划;

10. 支持客户端软件设置底色,当无解码画面时,设置输出显示该底色;

11. 支持通过客户端软件对接入的云台进行控制;

12. 支持视频轮巡功能,并可在客户端软件设置轮巡计划;

13. 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对设备进行恢复出厂设置;

14. 支持对输入的视频画面进行90°、180°、270°旋转显示(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5. ▲设备接入具有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摄像机,可解码显示智能行为分析信息,包括移动侦测、越界入侵、区域入侵、起身离开等,并上传报警信息(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6. ▲支持黑白名单功能,可设置256个黑白名单;当设置白名单时,只允许白名单IP访问设备;当设置黑名单时,黑名单内IP无法访问设备(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17. 输入信号接入解码器后上墙显示,支持YUV422上墙显示(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5

3

监控桌与椅

1. 专用监控桌与椅,约为1250mm×600mm×950mm,两位操作台;

2. 椅遵偱人体工学设计标准,多维透气涤纶网布,360度可旋转坐椅。

5

4

机柜

32U标准机柜:

1. 材料:SPCC优质冷轧钢板;

2. 结构:模块化组装设计,内部标准19英寸机架结构;

3. 门板:前为高密度弧形七折网孔门,后为高密度七折平面网孔门,左右为快拆钢质门;

4. 颜色:黑色或白色;

5. 表面处理:方孔条镀锌,其余部件均经过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喷塑处理;

6. 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

7. 标准宽深:W600\D600\H1600mm;

8. 承重:静态承重≥800KG。

5

4、 商务要求

(1) 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 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271.068万元。

2

报价要求

1.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

2. 报价方式为本项目采购清单的竣工验收交付价。

3.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交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4

完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

质保期

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1年。

6

质保期基本要求

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7

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时支付合同总额的70%。

8

付款要求

1. 采购人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是区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故所谓“付款”是指采购人向主管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9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 其他商务要求

1. 供货渠道:所有产品均由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分销机构所提供,具有合法透明的供货渠道,中标人及制造商须提供其产品品质和一切售后服务保障。

2. 项目经验:投标人近3年至今具有曾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的业绩与经验,并可提供对应项目的客户验收评价和相关资料。

3.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天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4.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3) 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5. 质保期其他要求: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6. 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3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2) 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售后服务机构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5、 现场演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评审表》)

1. 投标人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现场演示,演示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按投标人签到的顺序,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依次演示。

3. 现场只提供场地和投影、电源、投影接入设备,参加演示的投标人演示所需要的其它软硬件设备须自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

1.1. 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 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1.4.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1.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1.6. 投标人: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承担本项目所需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2. 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3.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4. 投标邀请函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4.1. 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各方均须符合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资格;

2.4.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应的责任;

2.4.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2.4.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本文件所称“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的货物,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进口产品货物的,必须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3.3. 本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3.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踏勘现场

5.1. 除非“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另有规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勘察,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

6.2.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改及补充文件组成,共六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附件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投标人未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将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2. 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0.1. 若招标文件中没有分包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述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包组,投标人可以只对其中一包组或几包组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组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 资格性自查表

2. 符合性自查表

3. 商务评审自查表

4. 技术评审自查表

第二部分 资格性及符合性文件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人综合概况

2. 商务条款响应表

3. 售后服务方案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响应表

2. 技术方案

3. 政策适用性说明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明细报价表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唱标信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递交。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2.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2.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WORD格式、盖章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图纸文件应采用DWG格式或JPG格式。电子文档要求U盘或刻录光盘,WORD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注:因采购人归档需要,建议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盖章后先扫描,再装订)

12.3.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3.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已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13.3.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14.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3. 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全部货物的总包干费用,含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如是进口设备,采购人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报价的单价须包含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含政策性调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作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及总价报价。

14.4. 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4.4.1. 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4.4.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并安装调试完毕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14.4.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4.4.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采购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6.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4.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4.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5.2.1.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15.2.2. 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文件。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6.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2.2. 货物从采购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6.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6.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五套投标文件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任何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均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不符合密封要求。

19.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19.3. 所有的封套建议标注以下内容:

1. 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 清楚标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19.4.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价格变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声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密封,并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20. 演示及投标样品

20.1. 演示

20.1.1. 如“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有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就所投项目进行演示和答辩。演示的先后顺序将按各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逐一演示及答辩。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次演示及答辩机会,演示时间(不含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如“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参与演示及答辩人员一般不多于3人。

20.1.2. 招标代理机构只提供投影仪,其他相关机器、专业播放设备及网络等请各投标单位自备。

20.2. 投标样品

20.2.1. 如“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有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样品,并提供《样品清单》。

20.2.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编号。

20.2.3.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人的样品不再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证据。未中标人请于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派投标授权代表(若非投标授权代表,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前来办理样品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投标人自动遗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处理。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1.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2. 投标文件的拒收

22.1.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有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编号。

23.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加盖公章。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24. 投标文件的退还

24.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25. 开标

2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5.2. 开标时,由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不推选,则默认签到靠前的投标人代表作为推选的代表),经确认密封完好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信封(若唱标信封内容不全的,则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5.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3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5.4.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5.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相关规定确定。

26.2.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两名;

(7)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26.3.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澄清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具体条款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7.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以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7.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4.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5.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2. 商务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

28.3. 技术评审:详见《技术评审表》。

28.4. 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并按《价格评审表》计算其价格评分。

28.4.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评标委员会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4.3. 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以所有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核算其缺漏项金额,缺漏项金额大于或等于其投标总价的1%时,视为重大投标漏项,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缺漏项金额小于其投标总价的1%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括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有关该内容的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评标时将对该投标作不利的评标价调整或评审分数量化。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缺漏项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8.4.4. 对数量的评审:以《采购项目内容》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项目内容》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28.4.5.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填写的《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1. 节能产品,指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含30%),扣除2%;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下,扣除1%;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2. 环境标志产品,指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含30%),扣除2%;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下,扣除1%。

3.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9号)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8%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8%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8%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 2%)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意两种或以上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8.4.6.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28.5.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下述原则修正,但无论如何修正,中标价不能大于投标人的报价。

(1) 以投标报价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大写表述为准;

(2) 各项汇总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3) 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4) 缺项、漏项时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5) 其他情况均按照靠小不靠大的原则予以修正调整。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价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将中标总价调整至投标人报价;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投标人的报价,则修正后总额为中标价。

29. 评标总得分统计及推荐

29.1. 按照详细评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进行评价,汇总时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9.2.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9.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投标报价低的同品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