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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ST2020006

项目名称: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盖章):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20年8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邮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提前合理安排转账事宜。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开标信封当中多包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八、 凡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先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投标人备案。

九、 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了报名资料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

十、招标文件中要求出示原件的,均要求投标人把相应原件带至现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0

第五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T2020006

二、项目名称: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365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预算金额(元)

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365500.00

备注: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七、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7.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7.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报名时间、地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 年08月11日起至2020 年08月17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6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注:1.报名成功不等于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08月31日, 09时00分—09时30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08月31日, 09时30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开标室,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十二、公告时间: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20年08月10 日至2020年08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乳城镇鹰峰东路24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1-536227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85205/137275856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四、发布网站: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http://shaoguan.gdgpo.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说明

1

采购人名称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

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85205/13727585610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323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A1幢404、405号房(五洲创客中心4楼)。

3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依据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单位: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帐号:64577295332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站南支行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

4

集中答疑会或现 场考察

不举行

5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7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 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8

备选方案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

附加条件报价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5000.00元

(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3)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韶关明居园支行

开户账号:676973272436

递交后请把银行底单复印件发电子邮件到我司。

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①、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以便查询。

②、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2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开标信封 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以 U 盘或光盘方式放入开标信封一起提交)。

四、开标与评标

13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

1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1名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16

定标原则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顺序比 较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合格的投标人

1.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2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5. 禁止事项

1.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5.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6. 保密事项

1.6.1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1.7.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 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8. 联合体投标(如适用)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8.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或按本项目要求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8.4.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8.6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 关联企业

1.9.1.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9.2 同一投标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10. 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1.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2.3.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质疑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3.1.5. 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产品、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6. 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7. 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8. 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索引及页码错漏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四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③商务文件;④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有);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开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 “开标信封”,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2)《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

(4)电子光盘或U盘;

3.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 A4 规格纸打印(图纸可按其他规格),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1.2.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 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3. 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5.5.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5.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5.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人须知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7.1. 开标

7.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7.1.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7.1.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

7.1.4. 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等。

7.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7.1.6.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7.1.7.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 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7.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7.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7.3. 评标

7.3.1. 评标原则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为中标备选人(如有),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7.3.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7.3.4.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五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7.3.5. 相关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7.4. 定标

7.4.1.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2.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4.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7.4.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7.5. 签约

7.5.1. 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要求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询问、质疑与投诉

8.1 供应商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代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8.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4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8.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以右手食指手指手印作为确认;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 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8.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8.7 询问及质疑函应按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及签署,并递交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没有签署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8 询问、质疑受理单位: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联系电话:0751-8885205/13727585610。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作为投标无效条款,请投标人注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重要条款,但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请投标人注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严重影响技术评分。

3、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核心货物(产品)或服务,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

1、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ZST2020006

2、项目名称: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最高限价

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交货、和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365500.00元

备注: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针对乳源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需要对进、出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的参数有:COD值、氨氮值、总磷、总氮、PH值、流量、并通过数据采集仪上传至环保相关平台,并配套相关附件和附属设备。以达到相关管理及监管部门对现场处理水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一、进水口

序号

货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备注

1

◆CODcr在线分析仪

8

75500

604000

1、测量方法:重铬酸钾氧化 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00/1000/8000mg/L;可扩展

3、▲重复性:≤2.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4、零点漂移:±3.5 mg/L

5、量程漂移:±2% F.S

6、▲示值误差:≤6.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7、▲功能a.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功能a.具备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9、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10、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1、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2、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3、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4、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2

◆氨氮在线分析仪

8

76000

608000

1、测量方法:国家标准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20/100mg/L量程可调

3、重复性:≤1%

4、零点漂移:±0.005mg/L

5、▲量程漂移:±0.6%(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6、▲功能a.具备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7、▲功能 a.具备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9、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0、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1、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2、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3、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3

PH在线分析仪

8

2100

16800

1、PH、温度测量仪、数字玻璃电极法

2、量程:PH:0-14PH T:-35-140℃

3、供电:220VAC±15

4、模拟输出:4-20mA

5、数字输出:RS232/RS485

6、传感器:35米

7、安装方式:壁挂式

8、需连接数据采集仪及现有PLC控制系统

4

流量计

8

6500

52000

1、类型: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2、供电:220VAC

3、管径:DN500

4、精度:±0.25%

5、输出:Modbus RTU/RS485/4-20Ma/GPRS

6、内衬:F4;电极:3电极 坦材质

7、分体式安装,线缆30m

8、需连接数据采集仪及现有PLC控制系统

5

数据采集仪

8

9000

72000

1、符合国家HJ477-2009、HJ/T212-2005、HJ212-2017标准,含环保认证证书、带锂电子电池断电不断数据功能

2、模拟量输入(AI):8路;输入信号:0-5V,4-20mA;16位精度

3、开关量输入(DI):8路;输入信号0-30VDC;磁隔离继电器输出:2路;触点容量1A

4、串口接口:通道数量:6路RS232, 1路RS485,磁隔离

5、串口速率:1200bps-115200bps

6、通讯方式:以太网/GPRS/CDMA/3G/4G

7、工作温度:-20℃ ~ +70℃

8、工作湿度:0~99%RH

9、安装方式:壁挂式

10、显示单元:5.7寸LCD显示屏

11、含电源防雷装置、电池存储功能

12、可连接国控平台、省、市平台、当地物联网平台

6

采配水系统

8

500

4000

采配水系统管道进水、出水、自清洗、止回阀等

7

空调

8

1650

13200

大1P或者1.5P

8

接地防雷系统

8

410

3280

1、 按国标标准,需测量电阻符合规定要求

2、 电源防雷、信号防雷、空气开关柜

9

制度牌

8

200

1600

国标

10

电源稳压器

8

850

6800

1、额定功率:0.5~5Kva

2、频率:50Hz

3、稳压精度:220±4%

4、过压保护:246±4

5、欠压保护:184±4

11

CODcr采样预处理器

8

2450

196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2

NH3N采样预处理器

8

2450

196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3

UPS电源

8

1790

14320

1、容量:3000KVA/2400W

2、切换时间:0s

3、输出:200*【1±10%】vac

4、断电情况下供电大于2h

14

附属设施

6

14600

87600

出水在线站房建立、完善、含工作台,国标、土建+彩钢板、标准工作台等

15

进水口合计(元)

1522800.00

二、出水口

序号

货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备注

1

◆CODcr在线分析仪

2

75500

151000

1、测量方法:重铬酸钾氧化 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00/1000/8000mg/L;可扩展

3、▲重复性:≤2.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4、零点漂移:±3.5 mg/L

5、量程漂移:±2% F.S

6、▲示值误差:≤6.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7、▲功能a.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功能a.具备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9、具有超标留样、混合水样、自动报警

10.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11、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2、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3、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4、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5、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2

◆氨氮在线分析仪

2

76000

152000

1、测量方法:国家标准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20/100mg/L量程可调

3、重复性:≤1%

4、零点漂移:±0.005mg/L

5、▲量程漂移:±0.6%(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6、▲功能a.具备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7、▲功能 a.具备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具有超标留样、混合水样、自动报警

9.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10、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1、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2、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3、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4、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3

◆总磷在线分析仪

8

86000

688000

1、测量方法:过硫酸盐氧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10/50mg/L;可扩展

3、▲重复性:±0.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4、零点漂移:±0.2% F.S.

5、▲量程漂移:±1% F.S.(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6、▲功能:具备a.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7、▲功能:具备a.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具有超标留样、混合水样、自动报警

9.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10、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1、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2、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3、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4、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4

◆总氮在线分析仪

8

89500

716000

1、测量方法:过硫酸钾氧化 紫外分光光度法

2、量程:0-20/50mg/L;可扩展

3、重复性:±2%

4、▲零点漂移:±0.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5、▲量程漂移:±1.5%(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6、直线性:±1.5%(提供国家检测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7、▲功能具备a.智能量程选择,b.关键参数显示;c.测量计时;d.废液分离;e.试剂余量监控;f.命令排队等功能(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8、▲功能具备a.智能阀门冲洗,b.自动核查后校准;c.支持挂墙安装;d.前门维护;e.具备USB接口;f.蠕动泵无接触采样(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具有上述功能。)

9、具有超标留样、混合水样、自动报警

10.仪器体积≤0.11m³,且在限定的体积内能够存放除废液以外的所有试剂和纯水。

11、不得采用注射泵活塞泵,减少故障和维护量。

12、不得采用磁环计量或定量环计量,保证计量可靠性。

13、不得采用夹管阀进水样或试剂,减少管路腐蚀、磨损等故障,减少维护量。

14、主板采用防腐措施,不得采用PLC等简易控制

15、进试剂管路采用单排或双排电磁阀。不得采用旋转阀、切阀等电机驱动的阀门等维护量大的阀门。

5

PH在线分析仪

2

2100

4200

1、PH、温度测量仪,数字玻璃电极法

2、量程:PH:0-14PH T:-35-140℃

3、供电:220VAC±15

4、模拟输出:4-20mA

5、数字输出:RS232/RS485

6、传感器:35米

7、安装方式:壁挂式

8、需连接数据采集仪及现有PLC控制系统

6

流量计

1

6700

6700

1、类型: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2、供电:220VAC

3、量程:0-5m

4、输出:Modbus RTU/RS485/4-20Ma/GPRS

5、分体式安装,线缆30m

6、需连接数据采集仪及现有PLC控制系统

7

数据采集仪

2

9000

18000

1、符合国家HJ477-2009、HJ/T212-2005、HJ212-2017标准,含环保认证证书、带锂电子电池断电不断数据功能

2、模拟量输入(AI):8路;输入信号:0-5V,4-20mA;16位精度

3、开关量输入(DI):8路;输入信号0-30VDC;磁隔离继电器输出:2路;触点容量1A

4、串口接口:通道数量:6路RS232, 1路RS485,磁隔离

5、串口速率:1200bps-115200bps

6、通讯方式:以太网/GPRS/CDMA/3G/4G

7、工作温度:-20℃ ~ +70℃

8、工作湿度:0~99%RH

9、安装方式:壁挂式

10、显示单元:5.7寸LCD显示屏

11、含电源防雷装置、电池存储功能

12、可连接国控平台、省、市平台、当地物联网平台

8

采配水系统

8

500

4000

采配水系统管道进水、出水、自清洗、止回阀等

9

空调

8

1650

13200

1P或者大1.5P

10

接地防雷系统

8

410

3280

按国标标准,需测量电阻符合规定要求

11

制度牌

8

200

1600

国标

12

电源稳压器

8

850

6800

1、功率:0.5~5Kva

2、50Hz

3、精度:220±4%

4、过压保护:246±4

5、欠压保护:184±4

13

CODcr采样预处理

2

2450

49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4

NH3N氨氮采样预处理

2

2450

49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5

TP总磷采样预处理

8

2450

196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6

TN总氮采样预处理

8

2450

19600

1、220VAC供电

2、带PLC自动控制可自动/手动反冲洗

17

UPS电源

8

1790

14320

1、容量:3000KVA/2400W

2、切换时间:0s

3、输出:200*【1±10%】vac

4、断电情况下供电大于2h

18

附属设施

1

14600

14600

出水在线站房建立、完善、含工作台,土建+彩钢板、标准工作台等

19

出水口合计(元)

1842700.00

总计(进水口合计+出水口合计)(元)

3365500.00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4)、带◆的设备为投标主要货物,其它次要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且经现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1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是有原厂的商标、合格证、说明书、出厂日期。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2所投标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零配件、易损件、耗材等日常维护必须品价目表;

1.3为了确保后期运营维护方便关键仪器采用同一品牌(关键仪器有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监测仪、总氮在线监测仪)。

1.4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主要设备的原产地证书;投标设备如果是进口设备,交货时须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设备各部分有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

1.5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

1.6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1.7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

1.8包装费、运费、卸车费、保险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2、供货期: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质保期(服务期):

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原厂家有更长保修期限的以厂家提供为准。

4、验收要求:

货物交付使用时,由中标单位提出,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用户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验收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5、售后服务:

5.1投标人须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内容和承诺,合同执行阶段,因应设计的修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采购人可对需求方案及货物(规格、数量等)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因设备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设备单价调整总价。无法依据的,双方商定;

5.2保修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质保期后,投标人应提供长期的维修保养服务,并给予价格优惠;

5.3保修期内,中标方须免费提供备件服务,在设备各部件发生故障时,中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检查并维修,更换同品牌型号的新部件;

5.4保修期满后,供方需长期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各种零配件(不高于中标时零配件的投标价格),维修人工费用收费合理。

6、付款方式:

转帐支付。

6.1 货物到现场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5%;

6.2 设备运行15天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40%;

6.3 中标金额的剩余5%作为质保金,以保函形式支付,在质保期满2年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并解除保函。

6.4 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7、其它要求:

7.1货物发货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前3天通知采购方,进行验收。采购方有权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驻厂进行质量监造,中标供应商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

7.2货物到达现场后,由采购方、中标供应商共同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检验使用相关工具,因制造、运输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退、换;对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拒绝材料进场。

7.3中标人如未能如期交付货物,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部分货物不能按时交付或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尽快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逾期6天,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7.4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的修改、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进行方案调整,采购人有权对需求方案及货物(规格、数量等)作出适当的调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及货物(规格、数量等)进行供货。因设备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设备单价调整总价。合同内无依据的设备单价调整,双方商定。

7.5主要产品在线监测设备需按照2020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的《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1、具有自动标液核查和自动校准,自动标液核查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24h. 2、应具有将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水收集、存放的功能,按照管理要求处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配置或参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设备要求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适用)。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用户需求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因甲方使用的是自筹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同一设备维修超过3次的,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更换全新的设备,质保期重新计算。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按产品质量法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验收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如有适用)。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其它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合同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五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共计 5 名或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6.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7.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9.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评审

技术评审

价格评审

总分

分值

20分

50分

30分

100分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如有)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4.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5.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7.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四)技术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技术评审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五)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6.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

(6.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7.1)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7.2)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 %的价格扣除。

(7.3)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

(8)符合上述条款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表》。

(9)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权重

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中标备选人。

三、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注:1、关于多个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处理。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同意不足三家投标继续进行采购程序的情况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

(四)中标供应商凭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五)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使用串通投标手段参与投标的;

(八)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放弃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十一)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质疑及投诉的; 供应商有前款情形之一,如属中标无效情形的,中标无效。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3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投标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5

投标人对投标服务没有报价漏项,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6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的。

7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8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9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附表三 技术评审表(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技术参数

根据“技术要求”对投标人所投设备性能、参数及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有一项带“▲”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他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若用户需求书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或测试报告证明的,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

30

2.

技术方案

建设方案:投标人提供系统建设方案的专业性、完整性、针对性、高效性进行比较:

1、 方案专业性强、面面俱到、针对性强、高效的,得8分;

2、 方案专业性较好、大部分描述到位、针对性较强、较高效的,得4分;

3、 方案专业性一般、完整性欠缺、针对性一般、效率一般的,得0-2;

8

培训方案:

1、 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操作专业性强、完整性高得5分;

2、 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