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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第 222 次系務會議紀錄

    時間: 94 年 5月 27日中午 12時 20分 地點:森林館二樓會議室 主席:郭主任幸榮 出席:郭幸榮、陳信雄、胡弘道、羅漢強、張上鎮、王亞男 應紹舜、鄭欽龍、陳明杰、袁孝維、邱祈榮、蔡明哲 柯淳涵、盧道杰、丁宗蘇、鹿兒陽、曲芳華、張惠婷 出差:李國忠、王立志 請假:關秉宗 壹、確認事項: 一、確認第 221次系務會議記錄(94 年 4月 29日)及執行情形:

    1.本系 93學年度新聘教師遴選確認案。 決議:確認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送生農學院辦理。

    2.本系現有教師職缺處理案。 決議:授權系主任決定,處理情形於下次系務會議報告。 執行情形:本系 94學年度各教師職缺處理情形如下:

    (1)蘇鴻傑教授職缺:蘇鴻傑 1/2,林文亮 1/2。 (2)陳昭明教授職缺:鄭祈全 1/2,金恆鑣 1/4,趙榮台 1/4。 (3)林文亮副教授職缺:助教。 (4)助教:周巧盈留任,張豐丞擬出國進修請辭。 前述教師職缺異動情形已奉校長核准。

    3.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休假研究推薦辦法」案。 決議:照案通過。

    4.本系研擬教學研究性質與社會科學較近似之教師未來升等及優良教師遴選之較可行方案。 決議:緩議。

    二、確認本系 94學年度學士班、碩士班暨博士班招生委員會第 7次會議紀錄(94 年 5月 18日): 1.本系 94學年度外籍生申請學士班入學案。 決議:同意。 執行情形:已送教務處辦理。

    2.本系 9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之審查及口試評分表案。 決議:通過。

    3.本系 94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試務案。 決議:

    (1)試務小組委員由系主任視報名情形依迴避原則邀集相關人員組成。

    (2)口試流程由系主任視報名情形規劃,每名考生之口試時間最長為 30分鐘。

    4.臨時動議一: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中,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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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時需提出論文相關之研究報告兩篇,其中發表在 SCI 或 SSCI 期刊一款。若研究報告與博士論文無關或非與指導教授合著,是否可申

    請博士學位考試案。 決議:本案提系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已提為本次系務會議討論案。

    5.臨時動議二:本系碩士班考試如何提昇招收學生數量與素質案。 決議:本案先由系辦公室將近 5 年碩士班考試之相關資料彙整後,請

    鄭教授予以分析,再提招生委員會討論。 執行情形:目前正與教務處研教組洽商中。

    貳、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系第 6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紀錄(94 年 5月 6日):

    1.金副教授恒鑣改聘為本系兼任教授案。 決議:

    (1)經初審,金副教授恒鑣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8 條第 1項之教授應具資格,爰同意將其著作送審。

    (2)請本系各教師推薦著作審查人,並由系主任依據所推薦之名單送審。

    執行情形:金副教授恒鑣之著作資料目前送審中。 二、本系 94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業於 94 年 5月 6日及 5月 16日放榜,本次招生情形如下:

    612(甲組) 613(乙組) 614(丙組)

    一般生 在職生 一般生 在職生 一般生 在職生招生名額 22 3 10 1 8 2 報名人數 57 1 22 0 54 0 錄取人數 11 0 7 0 8 0

    三、本系 93學年度第 2學期王子定先生森林獎學金推薦名單如下: 三年級楊士弘、二年級趙健翔。

    四、94 年度本系援例業已提撥新臺幣 10萬元予總圖代購圖書,自即日起至6 月 15 日止,請各位老師將推薦書單送至系辦公室,俾利彙報總圖代為訂購。

    五、本系大四學生擬於 6月 9日藉森林館樓下大廳辦理謝師宴。 参、討論事項: 案由一:為本系 95學年度碩士班及博士班招生名額一案,提請審議。(系主

    任提案) 說 明:本系 95 學年度碩士班及博士班招生名額擬依上年度名額方式辦

    理,94 學年度本系碩士班及博士班招生名額如下(88-94 學年度招生情形如附件一,附件一略): 一、博士班為一般生 5名,在職生 4名,兩者可流用,共 9名。 二、碩士班名額共計 64名,細項如下:

    甄試(不分組) 考試(分三組) 項目

    一般生 在職生 一般生 在職生 在職專班

    (不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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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組 - - 19 2 - 乙組 - - 7 1 - 丙組 - - 7 2 - 小計 14 4 33 5 8

    18 38 合計

    56 8

    共計 64 決 議:

    一、博士班及碩士班甄試、考試之招生名額照案通過。 二、碩士在職專班名額經表決結果,維持上年度招生名額,但對於

    在職專班之考試及開課方式,成立委員會規劃改善方案。委員

    會之成員如下:郭主任幸榮、袁副教授孝維、邱助理教授祈榮、

    蔡助理教授明哲、丁助理教授宗蘇,由郭主任幸榮擔任召集人。 案由二:為本系 95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名額一案,提請審議。(系主任提案) 說 明:本系 95學年度學士班招生名額擬依上年度名額方式辦理,94學年

    度本系學士班招生名額如下:

    學系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名額內 名額外

    甄選入學 身心障礙類別 招生

    類別 班

    數 考

    運動績

    優(甄

    試)

    招生

    總名

    額合

    運動績

    優(甄

    審) 視

    原住民

    個人申

    請外加

    名額

    94學年度部核

    定名額 2 64 5 22 0 91 3 0 0 0 0 0 11 4 2

    95學年度擬招

    收名額 2 64 5 22 0 91 3 0 0 0 0 0 11 4 2

    附註:

    一、各學系甄選入學之招生名額,以不超過各學系當年度招生總名額合計 30%、且學校推薦名額需達各學系(組)總名額 5%為原則。

    二、每一班級學生人數最高以 60名為原則(不含名額外人數)。 三、名額內係包含:考試分發入學、學校推薦、個人申請、運動績優甄試生。 四、名額外係包含:運動績優甄審、身心障礙生、僑生、外籍生等。 五、僑生名額:各學系以不超過 94學年度核定各學系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十為限。六、外籍生名額:本校 95學年度招收外籍生總名額以不超過當年度各學系招生名額之十分之一為原則。

    八、運動績優(甄試、甄審)運動項目俟教育部另函通知再行辦理。 九、離島學校推薦外加名額俟教育部另函通知再行辦理。

    備註:本系於 94學年度經校方核定離島學校推薦外加名額 2名,95學年度之名額需於學校核定後通知。

    決 議:通過。 案由三:為推選本系 93學年度相關委員會委員一案,提請討論。(系主任提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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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本系 94 學年需改選之委員有院教師評審委員、院課程委員、系課程委員、系招生委員(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院務會議代表、院研究發展委員、臺大實驗林審議委員、院編輯委員,前述委員產

    生方式如下(93學年度各委員名單如附件二,附件二略): 一、院教師評審委員:由系主任及本系推舉之系代表 1人擔任,另由本系推選候補委員 1 人(此系推舉之代表及候補委員由本系選舉產生)。

    二、院課程委員:由系主任及本系推舉之系代表 1人擔任。 三、系課程委員: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另就本系教師中推

    選委員 12人,任期 2學年,連選得連任,每年改選一半委員。 四、系招生委員(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系主任為當然委員

    兼召集人,另就本系教師中推選委員 8人,推選委員任期 1 年,採學年制,連選得連任。

    五、院務會議代表:由系主任及本系所推舉之系代表 1 人擔任(此代表在本系依本校公務通訊錄之教授順序出任),另由本系推選候補委員 1名。

    六、院研究發展委員:由系主任及本系所推舉之系代表 1人擔任。 七、臺大實驗林審議委員:由系主任及本系所推舉之系代表 1人擔任(此代表在本系依本校公務通訊錄之教授順序出任)。

    八、院編輯委員:需由本系之院務會議代表擔任。 九、本系導師工作委員會委員: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另就本系教師

    中推選委員 5 人及學生代表 1 人(由系學會會長擔任)共同組成,主任委員由各委員推選。

    決 議: 一、院教師評審委員:經無記名投票結果,本系院教師評審委員由

    張教授上鎮(8票)擔任,候補委員由王教授亞男(4票)擔任。 二、院務會議代表:本系所推舉委員依本校公務通訊錄之教授順

    序,由王教授亞男擔任,惟王教授亞男若於 94 學年度續任本院實驗林管理處處長,則先由應教授紹舜擔任。本系之候補委

    員經推舉由羅教授漢強擔任,且代表本系參與票選委員之競

    選。 三、臺大實驗林審議委員:本系所推舉委員依本校公務通訊錄之教

    授順序,由王教授亞男擔任,惟王教授亞男若於 94 學年度續任本院實驗林管理處處長,則先由應教授紹舜擔任。

    四、其餘委員未及於本次會議推選,於下次會議推選。 案由四:為訂定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設置辦法一案,提請審議。(系主

    任提案) 說 明:

    一、依據生農學院 94 年 4月 29日發文生農祕字第 71號函辦理(如附件三、四)。

    二、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設置辦法業依據生農學院所頒定之範

    本(附件五)修正如附件六。 決 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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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五:為分配新進教師學校經費比例一案,提請討論。(系主任提案) 說 明:

    一、本校分配本系之經費中,歷年來若該年有新進教師,則先從中

    提撥每名 15 萬元圖書儀器設備費供新進教師建置研究室所需經費,其餘經費再提撥 10 萬元予總圖代購本系之圖書,系辦公室保留 20%,剩餘經費再依本系教師人數平均分配。

    二、因新進教師建立研究室所需經費龐大,為協助新進教師能儘快

    建置所需研究環境,擬統合學校圖書儀器設備費及教學研究訓

    輔費,分配較多經費提供新進教師使用。 三、各系對 SCI報告日益重視且教師升等之競爭越來越劇烈,有必要協助新進教師及早進行研究。

    決 議:學校所核撥之圖書儀器設備費分配情形如下: 一、有新進教師時,先由系辦公室保留 30%(其中給予新進教師申請之額度最高為每位新臺幣 300,000元,新進教師須以配合款方式提出計畫書向系方申請,於系方審查通過後核撥,新進教

    師需化學或物理實驗室者得連續申請 2 年,其他教師 1 年),無新進教師時保留 20%。

    二、固定撥付總圖書館購書經費新臺幣 100,000元及每位新進教師新臺幣 150,000元。

    三、剩餘經費平均分配給各教師。 案由六:為本系未來重點發展方向一案,提請討論。(系主任提案) 說 明:

    一、依據生農學院綜合評鑑報告初稿 (如附件七)及院來文要各系提報發展計畫書格式(附件八)辦理。

    二、本系依據前述評鑑報告及參採世界各大學森林相關學系之重點

    發展方向,研擬本系未來重點發展方向,如附件九。 三、未來新聘教師須依本系重點發展方向擬訂專長領域提請院方同

    意後方可進行新聘作業。 決 議:請本系各教師提出修正意見,於下星期四(6 月 2 日)召開系務會議

    繼續討論。 案由七:為規劃本系空間的合理利用,擬組空間規劃委員會一案,提請討

    論。(系主任提案) 說 明:

    一、本系目前尚有 3位教師職缺待聘,未來 5 年內也將有數位教師退休以新聘。為免新進教師來系後未有適當的空間可供使用,

    而影響教學研究,有必要先行規劃。 二、回應系評鑑的建議(附件七)。 三、本委員會為臨時性質,擬由 7人組成,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預期於半年內完成規劃,將規劃報告書提交系務會議後

    即解散。 決 議:下次系務會議繼續討論。 案由八: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中,博士班學生畢業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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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論文相關之研究報告兩篇,其中發表在 SCI 或 SSCI 期刊一款。若研究報告與博士論文無關或非與指導教授合著,是否可申

    請博士學位考試,提請討論。(招生委員會提案) 說 明:

    一、依據本系 94 學年度學士班、碩士班暨博士班招生委員會第 7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第 10條規定如下:

    第十條 博士班研究生除須符合前述各條規定取得博士學位

    候選人資格外,至少提出論文相關之研究報告兩篇以

    上方得提出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前項與博士論文相關之研究報告需具以下要項:

    一、該生須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通訊作者。

    二、研究報告之題目須與博士論文有關或須與論文指

    導教授合著。

    自八十九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班研究生,除須符合前

    二項之規定外,亦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農學院博士學

    位考核辦法之規定。

    三、本院博士學位考核辦法第 2條規定如下:

    第二條 本院博士班研究生於入學後,學位口試前,應有論文

    發表(或已接受被刊登之證件),其中至少應有一篇發表在SCI或SSCI期刊中(但屬於社會科學領域之系所得發表在各該系所經校教評會審查通過之期刊名錄

    及比照本校相關系所之第一等級優良期刊名錄)。

    決 議:下次系務會議繼續討論。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下午 2時 30分。

  • 附件三

    7

  • 附件四

    8

  • 附件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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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六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新聘專任教

    師聘任作業準則第七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應就本系師資缺額、師資來源、擬聘用時間及擬聘用師資專長領域辦理新聘教師甄選事宜。

    第三條 本會由本系推派及本院院長指派之副教授以上教師九名為委員共同組

    成;本系推派之委員人數為五名,院長指派之委員為四名。但本系副教

    授以上人數不足時,院長指派委員人數不受此限。

    第四條 本會會議之召開須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始得開議。

    第五條 本會作業悉依本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院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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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七

    綜合評鑑報告

    (初稿)

    一九九九年本系接受第一次評鑑,當時評鑑報告對教學及研究提

    出諸多建議,六年來對評鑑意見提出執行情形,大多已獲改善唯某些

    問題在學校環境尚未改善前,本系亦難克服。本次評鑑委員有:周昌

    弘(兼召集人)、張厚民、姜立泉、周石榕、林曜松、夏禹九、邵廣昭、

    黃增泉(共同召集人)等人出席;另二位委員:李明仁、張森委員告假。

    經郭幸榮主任作系簡報,並報告上次評鑑報告之執行情形。隨後由委

    員們發表意見,再由全體教師提出意見,綜合評鑑委員及教師們的意

    見做如下結論:

    一、招生問題:

    林學方面之招生面臨降低的趨勢,這是國際上普遍性的現象,要

    改進招生,勢必要推動招生宣導及建立本系特色,將本系特色介

    紹給全國高中職學生以吸引高中職畢業生來校就讀。

    研究生之招考可免統計學,英文學力之標準可降低。統計學和實

    驗設計應為研究生之必修科。研究生在畢業前可要求英文達到目

    前的入學標準。

    二、空間問題:

    本系空間之短缺在生農學院是最嚴重的一系,此空間之短缺有賴

    二個方面努力:(一)妥善規劃本系空間,本系同仁要充分達成共

    識,譬如退休教授或研究不是很活躍的同仁應合理的調整空間。

    (二)實驗室及建築物之安全、衛生應重視,並有效利用現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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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森林系之特色及重點發展方向:

    本系應規劃並建立現代森林學之特色及發展方向,如生物材料、

    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林業永續發展等國外森林學發展新方

    向,並作為延攬人員之依據。

    四、課程問題:

    目前雖然系沒有分組,但亦分四個群組,四個群組的課程中有相

    互重複之課程,建議再整合,相似的課程不要太多重複。

    加強森林系基礎課程,以增加應變之能力,請考慮增加普通化

    學、普通物理、生物學、微積分等課程之學分數。

    五、跨領域及團隊整合研究:

    系上同仁應由資深教師整合系同仁或外系、甚至外校不同領域共

    同合作研究,以擴大領域,跨領域之合作研究。

    六、實驗林之經營問題:

    本校之實驗林面積佔全台面積之 1%,擁有全台灣最珍貴之生態

    遺產,在國土保安、教育、學術研究上佔有重要地位,尤其實驗

    林生態系復育研究,可作為台灣生態復育之典範,因此,實驗林

    應該提供學生實習,與系密切合作,以達到教學實習與研究之目

    標。

    七、國際化:

    國際化已是全球之趨勢,尤其我國教育部已把國際化列為重點發

    展,鼓勵教師與學生多參與國際會議及進修。

    八、跨校選修學分:

    建議本校與他校建立策略聯盟以便將來能跨校選習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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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每年舉辦系務檢討(retreat):

    檢討系課程及研究之特色及重點發展方向。

    十、加強院、系內同仁溝通的機會。

    十一、建議向校方反應,應設法減輕教學負擔。

    十二、建議調查畢業同學們對課程的反應。

    十三、建議系主任、教師與當屆畢業生座談,以瞭解學生對系上教

    學與研究的意見。

    十四、建議系上鼓勵有研究潛力的同學未來從事研究工作,以增加

    森林相關的人才。

    十五、建議系上提供電腦供學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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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八

    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各系(所) 中程發展規畫(第一階段)計畫書格式

    一、系所之使命

    1.國內外之趨勢分析

    2.概況(現況分析)

    二、系所之優勢、弱勢、機會、威脅(SWOT分析)

    1.優勢

    2.弱勢

    3.機會

    3.威脅

    三、本次評鑑結果之檢討與改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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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九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未來之重點發展方向

    及教師專長之調整(草案)

    背景說明

    本系自設系以來,在傳統林業科學的研究及教學方面已奠定了穩

    固基礎,畢業系友在林業行政及林學的教學、研究皆有優良的表現。

    目前更有 2位系友榮任國立大學校長,這是生農學院其他系所沒有的

    成就。但自 1990 年代以來,國際間或各國社會大眾對森林的功能及

    林業的期望已有很大的改變,例如日本對森林的期望在 1980 年代以

    水土保育為第一,其次為木材生產,但到了最近這幾年,水土保育仍

    然社會大眾最關注的項目,但木材生產已降至第九位。國內雖未見此

    種資料,但自目前正在進行的部會重整,將林業自農業部移出,而與

    環保署、水保局等機關皆置於環境資源部,而且內政部代表及一部份

    諮詢的學者還建議將林業自森林去除,而僅保留森林區域的生態保

    育,可見林業面臨的困境。另外,自網路所蒐尋的資料,可知各國林

    學教學研究-方面維持必要續存的基本課程及獨特性議題,如

    Hubbard Brook Experimental Forest的長期研究,另一方面乃因應作局

    部調整。

    本系雖於去年改名,課程也作調整,師資方面則有 4位非本系畢

    業系友,但在 4月 18、19日的系教學研究成果評鑑,評鑑委員仍然

    認為本系尚缺乏特色,必須研擬重點發展方向,以創造特色(附件

    七),生農學院也要各系重點發展方向與教育部 5 年 500億卓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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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合,希望藉此機會改善教學研究品質。另外,自 94 學年度起,新

    聘教師須依重點發展計畫擬訂新聘教師專長,經生農學院核准後才可

    展開聘任程序,各系的人事自主權已不完整。

    生農學院依據各系評鑑結果及為了配合本校邁向卓越計畫,來文

    要求 5月底以前提報「中程發展規劃計劃書(附件八)」。因此,為

    了本系未來的發展,針對評鑑建議除可立即改善者外,必須盡速規劃

    未來(中程)發展計畫。

    未來之重點發展方向

    本系除了秉持傳統之林業經營科學之教學研究外,未來 10 年間

    之重點發展方向如下所述,期望建立一具有特色之學系

    一、 森林生物多樣性及生態復育

    森林遺傳及物種多樣性保育

    森林生態系多樣性及生態復育

    二、 森林集水區保育及資訊系統建置

    森林集水區之水土資源保育與災害防止

    森林資訊系統之研發及建制

    各種尺度氣候與森林生態系之互涉

    三、 森林永續經營、發展

    國際公約規範下之人工林永續經營策略

    森林育樂價值及其與社區動態關聯性

    四、 生物材料用途之開發

    保健及環境衛生用品之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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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結構用品及延壽技術之研發

    綠色生產製程及生質能源技術之開發

    課程修訂

    本系課程剛實施 1 年,是否能配合重點發展的需求,必須予以檢

    討、整合。但因課程修訂尚與各教師的專長及權益有密切關係,必須

    審慎進行,擬於重點發展方向確定後,再交由課程委員會討論、研擬

    較為妥適。

    師 資

    為因應上列重點發展方向及課程修訂,教師專長亦須因應調整,

    在短期內雖然無法做重大變動,惟在 10 年後新聘教師有 11位,未來

    將有一專長與目前不相同的教師陣容。

    專任教師 24位(其中 1位待院、校教評會複審)

    出缺待聘 3位

    兼任教師 5位

    現有專任教師專長之結構(註:姓名下畫線者表示 10 年內將

    退休)

    1. 符合生物多樣性及森林生態復育領域之教師

    應紹舜、郭幸榮、羅漢強、王亞男、關秉宗、

    袁孝維、丁宗蘇、鹿兒陽、曲芳華

    2. 符合水土資源保育及資訊系統領域之教師

    陳信雄、胡弘道、陳永寬、陳明杰、王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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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符合森林資源永續經營、發展領域之教師

    李國忠、鄭欽龍、邱祈榮、盧道杰

    4. 符合生物材料用途開發領域之教師

    王松永、張上鎮、蔡明哲、柯淳涵、張惠婷、

    待複審 1位

    未來 10 年內擬聘請專任教師之專長及 10 年後結構

    專 長 領 域 現有 出缺待聘

    退休 新聘 未來 增減

    1. 生物多樣性及生態復育

    2. 集水區保育及資訊系統

    3. 森林資源永續經營發展

    4. 生物材料用途之開發

    9

    5

    4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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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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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1

    0 合 計 24 3 8 1 27 0